鑽石案郭新政改判免賠 小開沈昊諺獨賠7259萬元定讞
已故臺北市議員李新的前女友郭新政,遭芸賞珠寶公司提告,2審逆轉改判免賠。(中時資料照)
已故臺北市議員李新的前女友郭新政,遭芸賞珠寶公司提告指稱,與沈記玉飾小開沈昊諺共同詐取鑽石質當導致芸賞珠寶公司損失,一審判郭、沈連帶賠償6497萬元,二審逆轉改判郭免賠、沈單獨賠償7259萬多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判決指出,郭政新在2014年透過介紹得知沈男將鑽石典當給當鋪,她代沈男付了6004萬多元給當鋪,且又借沈男604萬元的錢,她因此取得鑽石的質權;芸賞珠寶公司爲取回鑽石委由前立委羅淑蕾與郭女協調,但郭女認爲沈男須還錢才返回鑽石。
後來芸賞珠寶公司代沈男支付郭新政7147萬元後取回鑽石,但芸賞珠寶公司也提出刑事及民事告訴;刑事部分,去年臺灣高等法院依僞造文書罪將郭女判刑4月、易科罰金確定,沈男則被依詐欺罪判刑5年4月定讞。
民事部分,臺北地方法院判決郭女須與沈男連帶賠償6497萬多元,沈男須單獨賠償7千萬多元,高院認爲,郭女不構成詐欺,且芸賞珠寶公司支付6647萬元後,從郭女手上取回市價高達2億元的鑽石,也沒有任何損失,逆轉改判郭新政免連帶賠償。
高院指出,芸賞公司主張因沈昊諺詐欺之行爲受有財產權佔有的損害,請求沈昊諺給付7259萬2607元有理由,判決沈須賠償;芸賞公司及沈男都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