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駁回亞太小股東提起遠亞併訴訟 遠傳勝訴
遠傳電信(4904)、亞太電信2022年分別舉行董事會及股東會通過合併亞太電信,當時有亞太電信小股東主張,原亞太電信股東臨時會通過「與遠傳電信合併」的決議有疑慮並提起訴訟,最高法院本月27日判決確定,駁回其主張,遠傳勝訴。
遠傳表示,感謝承審法官在此案件的辛勞,也肯定最高法院駁回提告方請求,遠亞合併自始合法有效。而遠傳也在2023年12月15日正式完成合並亞太電信。
遠傳表示,該民衆是在2022年5月提起訴訟,但他早在同年4月就已要求原亞太買回其持有全部股份,且7月股權完成移轉時他就已不是股東,理當沒有權益受損的情況。最高法院判決認同遠傳主張,該民衆在本案不具有請求資格,判決遠傳勝訴。
遠傳指出,遠亞自宣佈合併以來,包含遞件送審、主動從嚴認定繳回超額頻譜、召開股東臨時會等作爲,均一貫秉持「遵循法令」的最高原則,且言行一致,遠傳的遵法、誠信作爲仍經得起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