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適時修改完善《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規則》相關條款,會同最高法制定司法解釋

一是完善頂層設計,爲辦案實踐提供更加有力支撐。配合立法機關加快推進檢察公益訴訟專門立法,將實踐中存在的立案不規範、調查權保障不足等重點、難點問題通過法律形式予以明確,將“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落實到制度建設中。進一步完善現有公益訴訟制度機制,適時修改完善《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規則》相關條款,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釋,進一步推動健全公益訴訟司法解釋體系。

二是加快機制建設,爲提升辦案質效提供更加有力指導。將最高檢新一屆黨組提出的公益訴訟新理念、新要求融入機制建設中,牢固樹立質效優先理念,進一步優化案件辦理機制。推動制定新時代新徵程加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意見,引導各地將“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新時代新徵程檢察履職辦案基本價值追求貫穿公益訴訟檢察辦案始終。加快健全完善具有公益訴訟檢察特點的辦案評價體系,指導各省級檢察院結合本轄區辦案實際和特點,科學開展公益訴訟辦案質效評價。

三是開展專項督導,對工作薄弱環節“各個擊破”。組織開展踐行“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基本價值追求的公益訴訟檢察辦案質效建設專項活動,對調研中發現各地存在辦案突出問題、行政公益訴訟起訴工作落後地區等進行專項督導,推動相關檢察院加強質效建設。

四是廣泛深入宣傳,彰顯公益訴訟制度獨特效能。開展一系列有計劃有組織的高質效案件深度宣傳,從省級院自辦的高質效案件,以及省級院指導各市級院、基層院辦理的高質效案件中,培育、篩選具有代表性、有影響力的案件,以萬峰湖、南四湖案件爲模板,打造標杆式案例。以生動的法治案例進行社會宣傳教育,引導各界更多關注公益訴訟發展,形成公益保護共識。

紅星新聞記者 祁彪

編輯潘莉 責編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