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倒街頭被叫醒 連環出拳打傷警詭辯:不知他是誰
醉漢倒臺中街頭遭叫醒,竟連環出拳打傷關心員警,還辯沒看他穿制服。(中時資料庫)
一名邱姓醉漢,今年4月與友人飲酒後,醉倒在臺中市中華路與精武路口,民衆到有人倒臥路旁大驚報警,警消到場後發現邱男僅是酒醉呼呼大睡無須送醫,但現場員警叫醒邱男查覈身分時,邱男卻不滿被叫醒突然發狂,出拳猛打一名洪姓員警而遭到現場逮捕,遭警方以傷害及妨害公務罪嫌送辦,但邱男辯稱沒看到警察穿制服,臺中地方法院判決,邱男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記載,邱姓男子於110年4月17日上午6 時28分許,在臺中市北區中華路2 段與精武路路口處,因不勝酒力躺臥路旁,經路人報案後,經119 救護車到場查看認無須就醫。
當時身着警察制服正依法執行巡邏職務之員警洪姓員警接獲勤務中心通報後前往處理,並對正在呼呼大睡的邱男進行身分查證,但邱男不甘被吵醒心情極差,員警覈對完證件交還邱男時,邱男突然情緒激動,連續出拳攻擊洪員,造成洪員左胸及肩部受傷,洪員立刻與同仁迅速將邱男壓制在地,帶回警局偵辦。
邱男在法庭上辯稱,他沒有妨害警察公務執行,甚至傷害傷害犯行,並辯稱,他喝醉酒沒有印象,也不知道對方是警察,但法官根據員警密錄器錄影翻拍之照片,已明確見及邱男握拳並出手攻擊傷害洪員之強暴動作,員警當時身着警察制服,對任何人均清晰可見,因此認定邱男犯行確鑿。
法官審理後審酌,邱男不知自我控制情緒管理,竟於員警依法執行前揭職務時,出拳攻擊施強暴於執行公務之員警,蔑視國家公權力,並嚴重損及社會 秩序及國家法治,甚至已使執勤員警因此受傷,且犯罪後又否認犯行,又未與受傷員警達成和解,未見悔意,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判處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