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監史上關最久 死囚黃春棋「又」聲請再審被駁回
臺灣史上關最久的死囚黃春棋。(本報資料照片)
因擄人勒贖且共同殺人遭判死刑定讞的黃春棋,因同案被告徐自強逆轉改判無罪確定,黃數次聲請再審遭駁回後又提再審,臺灣高等法院開庭聽取他意見後,他未補正相關證據,反而稱只要法院爲其調查,如重新鑑定等,就可以作爲證據,顯然與再審之程序不合,裁定駁回。抗告。
檢方指控,1995年徐自強與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在泰國死亡),擄走黃春樹後押到汐止山區殺害棄屍,黃銘泉等人財迷心竅、還向家屬勒贖7000萬元。警方獲報將準備取贖款的黃春棋逮捕,黃供稱徐自強、陳憶隆爲共犯,3天后警方宣佈破案,黃和陳一審被判死刑,隔年徐男在律師陪同下投案後,也被判處死刑。
2000年最高法院維持更五審死刑判決,將徐、黃、陳判處死刑定讞,不過,徐自強歷經檢察總長提起5次非常上訴,2016年更九審認爲,黃、陳指控徐自強的證詞,前後不一且違背常理,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改判徐自強無罪,檢方提起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黃春棋聲請再審後,高院開庭聽取其意見,他主張本案死者的勘驗筆錄、相驗屍體證明書、驗斷書、鑑驗書、及相關鑑證、錄影帶、照片,有僞造或變造之情事,但他未補正相關證據,反而稱只要法院爲其調查,如重新鑑定等,就可以作爲證據,高院認定他不符合聲請再審理由,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