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藤榮作同意美核艦入境 爲日本收回琉球鋪路

2022年6月3日,美國林肯號航空母艦(USS Abraham Lincoln CVN-72)(圖後)和雷根號航空母艦(USS Ronald Reagan CVN-76)(圖前)打擊羣日前分別從日本橫須賀和硫磺島轉至沖繩東南海域,進行雙航母演習。美國海軍第七艦隊5月28日在官方推特表示「雷根、林肯號正在行動區進行預定部署」並上傳照片。(摘自美國第七艦隊官方推特)

圍堵在亞洲 : 日美同盟關係的深化(1960─1972)(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編者按:二戰時琉球淪爲焦土,當地人怕噩夢重演,對「臺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的說法極爲不安。今年3月沖繩副知事到東京與中國駐日大使舉行閉門會談,雙方決定棄用沖繩稱呼,恢復琉球舊稱;副知事還轉達知事玉城丹尼想訪問中國。此一舉動,立即引起兩岸三地熱議,引爆關於琉球地位的討論。事實上,琉球因戰略地位重要,二戰後一直被美軍託管,日本處心積慮想收回,首相佐藤榮作1967年專程訪臺,爭取中華民國支持。爲了讓美國放心,日本開放核動力軍艦入境,力挺美國介入越戰,終於換得1972年琉球復歸。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黃自進在《圍堵在亞洲:日美同盟關係的深化》一書中有深刻解析,《翻爆》特別摘錄相關章節以饗讀者。

主權問題擱置不談,只求人道政策先行,好讓日本的經濟援助進入琉球,以便讓琉球生活方式早日與日本本土接軌。其次,力求忠實扮演美國同盟角色,對美國使用核子能源的軍艦進入日本港口補給,持積極配合態度。

例如1964年11月12日,佐藤同意核子潛艇海龍號進入佐世保港,是佐藤推動收回琉球工程前的二部曲。翌年2月2日,再度同意該艇入港。複次,同年5月25日允許核子潛艇鯧鰺號進入該港。1966年5月30日,允許核子潛艇梭魚號進入橫須賀港。1968年1月19日,又同意核子動力航空母艦企業號停泊佐世保港。

有鑑於這些可能攜有核子彈頭的潛艇或航空母艦,皆是爲了支援越戰,而派往西太平洋海域。對不願捲入越戰,且反對擁抱核子武器的日本反對黨而言,十分不滿佐藤的決策;尤其是,核子潛艇已屬難以接受,而佐藤竟然連航空母艦都要容許,令人感到忍無可忍。

未久,在野黨決定升高抗議層次,並共組抗爭聯盟,是當時日本社會黨、公明黨、共產黨的共同決議。除了這3個主要的反對黨以外,分屬這3個政黨屬下的工會,以及全國學生自治會總連會(以下簡稱「全學連」)也響應此次抗爭。

抗議的高潮,是在18日的佐世保,社會黨勝間田清一委員長、公明黨中央執行會委員長竹入義勝、共產黨中央幹部會議長野阪參三等3個黨的黨魁連袂赴佐世保,主持會師大會。會場羣集4萬5千名羣衆,誓死以肉牆阻擋航空母艦入港。

是否允許可能攜帶核武的美艦入港,在日本造成了不小風波,但佐藤仍不改初衷。他在企業號於1月19日入港後的翌日,特利用自民黨的黨大會會場,強勢表示「執行條約的義務,本是義理所在。」除了此等刻意性的表態以外,他甚至還不允許政府內部有不同的聲音。例如官房長官木村俊夫於1月22日的記者會上,提及「此次企業號的入港,引爆至今前所未有的風波,此一事實值得日美兩國重視」時,就引起佐藤不滿,並即刻要求木村更正。爲此,木村還特意於翌日發表聲明,再度表達日本政府對履行條約義務的態度沒有改變。

按1960年日美兩國所修訂的《日美安保條約》,在日美軍之任務、裝備若有重大改變,得事先透過兩國的協商體制,以得到日本政府的同意爲前提。有鑑於兩國在改訂條約的當時,在日美軍並沒有投入越戰,也沒有配備核子武器。基此理由,在野黨主張:近日一連串配備核子武器的美軍艦艇,利用日本港口補給,以便支援越南戰事等新事務的發展,不應在原條約的義務範圍內。也就是說,在野黨認爲日本政府應援用事前協議制度,拒絕美軍利用日本港口。

相較於在野黨的主張,佐藤顯然無意援用事前協議制度,反而刻意爲美軍預留能靈活運用的空間。他之所以不忌諱核子航空母艦,除了基於履行條約義務,塑造日本爲美國最忠實的盟友形象之外,也與其下一步擬推出的「非核三原則」有密切互動關係。

在積極營造美國忠實盟友的形象工程中,佐藤不僅就各類事務儘量給予美國方便,也與東亞地區反共盟友加強聯繫。佐藤在上任後的第七個月,亦即是1965年6月22日,日本與韓國簽訂了《日韓基本條約》。爲韓國獨立以後,兩國恢復外交關係奠定新基。有鑑於兩國外交關係的談判,歷時14年。能夠完成交涉,佐藤內閣自不能單獨居功。不過,佐藤面對各種反彈聲浪之際,猶能毫不退縮,兼且戮力經營對韓關係,頗能彰顯他對反共外交事業推動的熱衷。

佐藤爲日韓復交所下的決心,以及所付的沉重代價。惟這並未阻礙他積極與韓國相善的決心。從他於1967年6月30日,以第一位在職總理訪問韓國的此一事例,就可看出他的執着。

對於佐藤此次出訪,借用在野黨的評論,就是爲了建構東北亞地區的反共體制。面對這種批評,佐藤完全不在意,他仍按其原本的構思,於同年9月7日訪問中華民國。(四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