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個工作日內審完!失業保險金申請將“提速辦”

新華社北京1月15日電(記者姜琳)記者15日從人社部獲悉,人社部、財政部等四部門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提升失業保險經辦服務質效的通知》,要求持續推進失業保險金申請“提速辦”。經辦機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需審覈完畢,審覈不通過的要及時準確向失業人員說明原因及處置方式。

人社部失業保險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下發通知,是爲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進一步暢通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渠道,兜住兜牢民生底線。

通知提出,各地要積極推進失業保險金申請與失業登記集成辦理。經辦機構受理失業保險金申請後,將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其他法定條件但尚未辦理失業登記的人員信息推送至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完成失業登記的及時發放失業保險金。

各地要加強大齡失業人員保障,做好過渡人員政策銜接。對2024年12月31日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含續發)人員,領金期滿(覈定續發)時距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實施後的法定退休年齡超過1年,但距改革實施前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經本人申請,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改革實施前法定退休年齡,待遇期滿後不再次續發。

經辦機構應按規定爲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統一辦理職工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參保繳費手續。對已經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等原因導致無法統一辦理的,經辦機構應及時告知原因,並經本人申請,向其支付領金期間未成功代繳但本人已實際繳納的職工醫療保險費,支付金額不得高於當地代繳標準;個人實際繳納費用低於當地代繳標準的,按實際支付。

據人社部數據,2024年前三季度,我國向符合條件的753萬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費、價格臨時補貼等失業保險待遇864億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