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女砸185萬送男友奧迪 他拿車後拒見「怕丟臉」
河南一名14歲少女走進奧迪門市,動作顯得有些羞澀,經銷售人員詢問,她才說要花38萬人民幣(約臺幣185萬元)替16歲男友買一輛奧迪A4。門市經理擔心少女受騙而極力勸阻,她卻以「不買車男友會分手」爲由堅持要買,還說買了以後車主要寫男友的名字,兩人也不能見面,否則會讓他丟臉。
▼少女想買一輛全新奧迪A4給男友。(圖/取自網路)
事情發生在14日下午,少女與4名男子走進奧迪門市稱要買車,這4人中除了少女的男友外,另外3人爲男友的哥哥和朋友。少女當場選定車型,馬上要付錢領車,但又說身上沒帶卡,必須回住處去拿;後來少女搭乘銷售人員的車到住處拿卡,再次回到門市時,又稱卡找不到了,惹得男友及其他友人十分惱火。
這時門市經理田攀與銷售人員察覺事情有異,支開其他幾人,與少女單獨對談。田攀表示,少女念初中時父母離異,之後她就輟學、也沒與家人住在一起,但是爸媽每年會存3萬人民幣(約臺幣15萬元)到她的戶頭裡,自己則在食品工廠打工,每月工資1800人民幣(約臺幣8700元)。
少女說,男友是3個月前在網咖認識的,他們前幾天一起用ATM查過她的戶頭,發現裡面還有38萬元,因此決定買車。她還說,新車必須寫男友的名字,而且買車後的一個禮拜內不能見面,不然男友擔心別人會說這輛車是女友送的,笑他是小白臉。
田攀擔心少女受騙,勸了近3個小時,終於打消念頭,離開貴賓室時,發現那4名男子早已離去。不料隔天早上,少女再次前來買車,更焦慮地說「不買車,男友要分手。」不過在銷售人員阻止之下她只好放棄,還稱「不在這裡買了。」
只是14歲的孩子真的能自己買車嗎?律師指出,10至18歲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而購買汽車即在受限範圍內,必須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才能進行。也就是說,假如少女的父母對購車一事並不知情,那麼此行爲視同無效。來源:商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