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和2012年的兩場瘦肉精大戰
聽到馬英九說,「美牛問題導致臺美TIFA談判延宕五年,政府必須儘快解決此一問題,才能恢復臺美TIFA談判,否則後果堪憂」,真讓人氣不打一處來。馬英九已經開始把責任推到民進黨頭上,我花了一些時間研究當年禁止瘦肉精的原委,希望能把責任弄清楚。
瘦肉精原本只是歐盟和美國之間的爭議。1997年WTO判決歐盟禁止瘦用精的要求沒有科學根據,根據SPS協定歐盟必須開放美國牛肉進口。1998年上訴的結果仍然認定歐盟的美國牛肉禁令不合乎WTO的規定。但歐盟不甩WTO,從而引發美國對歐洲乳製品和果汁實施百分之百的報復性關稅,雙方爭論長達十幾年。
2006年9月,因爲上海發生濫用Clenbuterol(瘦肉精的一種)而導致三百人集體中毒的事件,加上國內畜產會等相關單位陸續發現國內部分肉品檢出受體素殘留的情形,因此於農委會於2006 年10月11日公告禁用受體素(β-agonist)包括Salbutamol、Terbutaline、Clenbuterol、Ractopamine 等藥物。農委會當時的決策只是因應事件而做的臨時性措施,並沒有科學實驗的佐證,對於在美國和加拿大廣泛使用的Ractopamine(萊克多巴胺)到底有什麼危險性,也沒有具體的說明。此外,這項禁令只針對國內,對於外國進口肉品則並未限制。
對於早已偷偷使用瘦肉精的國內養豬戶來說,農委會這項禁令引起了不滿。再加上進口肉品的競爭,養豬協會遂把美國豬肉當成了打擊目標。養豬協會理事長潘連周表示,「使用瘦肉精的豬隻,利潤比沒有使用的豬隻高出百分之十五,所以豬農對政府很不滿,政府禁止豬農使用,卻讓坐視使用瘦肉精的美國豬進口到臺灣」。顯然,豬農的不滿是出於利潤和市場競爭的考慮。
2007年7月12日,中共爲報復美國屢屢指責中國貨爲黑心商品,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突然宣佈美國七家肉類出口廠商含有瘦肉精,並宣佈停止這些廠商的肉類進口。2007年7月18日,親民黨立委林惠官、蔡勝佳也跟着在立法院指稱部分美國進口豬肉含禁藥瘦肉精,批衛生署「驗而不宣」(消息來源顯然是養豬協會),從此掀開一場至今未結束的「瘦肉精大戰」。
面對這項質詢,當時的衛生署其實是傻了眼的。因爲負責食品檢驗的衛生署根本不知道農委會有這項禁令,所以當時的衛生署副署長王秀紅還解釋:「目前有二十四個國家准許使用瘦肉精…..美國容許量在五十個ppb,日本爲十個ppb。衛生署對食品安全把關相當嚴格,近期將會同農委會就國人食品安全及國際標準規範,研議未來是否訂限量標準」。而食品衛生處長鄭慧文也說:「瘦肉精並非禁藥,民衆得吃下二至四公噸的豬肉,纔會對身體造成不良影響」。隔了一天之後,鄭慧文才改口表示,「查證發現,農委會已在去年十月將瘦肉精公告爲禁藥,將不再訂定限量標準,維持現有不得使用、不得檢出規定」。
衛生署在立委要求下開始全面查驗後,起初查出兩批24公噸的美國豬肉,萊克多巴胺含量分別爲0.32 ppb和0.15 ppb。但隨着查驗範圍擴大,雲林、嘉義、彰化、苖慄、屏東等本土豬肉也查出有瘦肉精殘留,不合格件數約有五十五件。衛生署不但依食品衛生法規定開出新臺幣三萬元到十五萬元不等的罰單,更勒令被查驗出的養豬場停止出豬兩個月,這一來可換養豬協會及其相關立委跳腳了。農界出身的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白添枝表示,「臺灣養豬業者絕對經得起考驗,衛生署不能只公佈化驗結果,應一併詳細說明抽驗過程」,而親民黨立委蔡勝佳更陰謀論的認爲衛生署是以打擊國內豬農的方式「替美國豬肉進口尋求合理化」。親民黨立委林惠官也表示,「衛生署是在轉移焦點、心態可議」。
陰謀論真的成立嗎?根據養豬協會理事長潘連周自己說,據他了解,確有進口藥物業者走私瘦肉精,摻雜在飼料或疫苗中,再賣給不知情的養豬戶,「真要怪就應該怪那些賣藥的」。而根據自由時報的追蹤報導,國內養豬戶偷摻藥已有5~10年的歷史,由於美國的合法瘦肉精無法進口,所以藥品多來自中國大陸、越南和菲律賓。不但是豬,就連鵝只也廣泛使用。光是2007年上半年,農委會就檢出8件違規使用瘦肉精的案件,而且全集中在中南部。由此看來,瘦肉精的使用在國內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也難怪民進黨立院黨團副幹事長王淑慧要喊冤說,「當初美國豬肉疑似含有瘦肉精時,在野黨批評衛生署把關不嚴,現在衛生署把關嚴格,查出本土部分豬肉含有瘦肉精,在野黨又說是在轉移焦點,衛生署真的是媳婦難爲」。
但豬農協會顯然不承認自己是搬了石頭砸自己的腳。7月30日,協會動員了上千人到立法院陳情,「呼籲大衆相信國產豬肉檢驗合格率爲百分之九十九點九,安心食用」,並續繼要求維持瘦肉精禁用。與此同時,衛生署也表示要重新考慮萊克多巴胺是否維持禁用的問題,並在8月初邀集畜牧專家、食品安全委員會、農委會防檢局等人員開會研議達成共識,決議讓萊克多巴胺解禁,衛生署則同步預告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豬、牛肌肉、脂肪可驗出殘留容許量爲10ppb,豬、牛肝臟可驗出殘留標準爲40ppb,豬、牛腎臟可驗出殘留標準爲90ppb。針對這項共識,就連深爲民進黨倚重的農經立委吳明敏教授也召開記者會表示,「問題肉品只檢驗出0.37ppb瘦肉精,較聯合國規範的10ppb標準低很多,且全世界只有臺灣禁用這一類的瘦肉精,相當不合理,農委會應該修改規定,才能與國際接軌」。
但不管衛生署和民進黨專家們如何解釋,當時已是接近總統大選的2007年8月,一切都是選舉考量。雖然衛生署已於8月14日預告要修正,也在8月16日通報WTO食品衛生檢驗與動植物檢疫措施委員會(SPS),臺灣即將開放使用萊克多巴胺並定出殘留標準,但臺聯及民進黨多名中南部立委都紛紛表示反對,時任黨主席的游錫堃也發出聲明稿表示,「爲展現力挺豬農的決心,即日起將發起黨籍立委共同簽署反對瘦肉精解禁連署行動,以維護臺灣豬肉的競爭力與養豬農的權益」。
當馬英九在8月19日也跳出來反對時,這項政策就被判了死刑。當時在彰化養豬戶Long Stay的馬英九說,「國內養豬戶禁用瘦肉精,卻對美國豬肉不設限,政府這樣的做法根本就不是在照顧農民,全球有一百六十多個國家都禁用瘦肉精,WTO不僅規定禁用瘦肉精,更規範基於國民待遇原則,國內外應一視同仁,但目前政府的做法卻是一國兩制,對國人相當不公平」,並責成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全力支援豬農的抗議行動。8月20日,五千豬農在曾永權的帶領下北上臺北蛋洗衛生署,衛生署長侯勝茂被迫簽下一紙承諾書,「我,衛生署長侯勝茂向全國養豬農承諾如下:一、法律未修正前,絕對禁止含瘦肉精豬肉進口。二、未來含瘦肉精豬肉是否准予進口,衛生署願與農委會採取一致立場,不會片面)反對」。
就這樣,在國民黨和豬農協會聯手,民進黨擋不住壓力的情況之下,衛生署原擬開放瘦肉精的政策不了了之。就連衛生署給WTO的那份照會,都在9月4日去函無限期延期。美國貿易談判代表則發了一紙聲明說:「This action will also undermine Taiwan's credibility as a responsible trading partner and will make it more challenging for us to conclude future agreements to expand and strengthen bilateral trade and economic ties.(此等行動也損害了臺灣作爲一個有責任感的貿易伙伴的可信度,讓我們在未來簽定擴大和加強雙邊經貿關係的協議時更加困難)」。
2007年的那場瘦肉精大戰,確實如馬英九所說讓TIFA的簽訂延宕了五年。但馬英九卻絕口不提自己正是始作俑者,以及他當時是如何爲爭取豬農的選票而攻擊民進黨政府。至於他當初批評陳水扁若開放就是「美國的兒皇帝」以及反對「一國兩制」的發言,自然也都當做沒說過。
若拿2012年和2007年這兩場瘦肉精大戰作比較,我們可發現驚人的類似性:
一、反對的主角都是養豬協會(沒有養牛的);
二、波及的對象都從進口肉品擴大到本土肉品(甚至擴大到鵝),也都出現了「打本土,救進口」的陰謀論;
三、執政黨都說禁止瘦肉精沒有科學根據,反對黨則一口咬定瘦肉精絕對有害;
四、執政黨都想搞「一國兩制」,而在野黨都拼命反對。
唯一不同的是,2007年是總統選舉期間,當時的執政黨(民進黨)很脆弱,禁不起壓力,行政和黨務系統意見不一致;2012年則是總統大選剛選完,執政黨(國民黨)沒有選舉包袱,而行政和黨務系統完全控制在馬英九一人手中。我們可以預期,儘管有一些受豬農影響的藍營立委尚未就範,但最後必然是按照馬英九的意志通過。而馬英九翻手爲雲,覆手爲雨,民進黨也只能要他要爲自己的言行不一道歉了。
作者樑文傑,民進黨籍臺北市議員。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