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暴雨慘淹幼兒園 園方求國賠839萬敗訴
2017年6月2日全臺大暴雨,臺北市柏霖幼兒嚴重淹水,園方認爲附近排水涵管設計不良請求國賠,但臺北地院認爲是天然災害,判園方敗訴。(資料照/北市消防局提供)
2017年6月2日全臺大暴雨,臺北市柏霖幼兒園受災嚴重,教室積水高達140公分,上課中的53名幼兒緊急避難。園方認爲災情是附近排水涵管設計不良造成淹水,提告向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請求國賠839萬餘元,但經專家鑑定認爲是天然災害,臺北地院認爲工務局並無疏失,判幼兒園敗訴,可上訴。
當年的暴雨事件造成3人死亡、2人失蹤、35人受傷,並撤離3971人,農業產物及民間設施估計損失2億7115萬元。柏霖幼兒園是受災戶之一,53名幼兒上課上到一半,緊急被送往附近的劍潭古寺避難,幸運無人傷亡,但園方損失慘重。
園方提告主張,工務局大地工程處負責管理維護沉砂池,水利工程處則負責排水涵管,暴雨當天因大地處未佈設抽水機組加強排水,且沉砂池的直落式泄水孔、接連幼兒園下水道的排水涵管設計不良,導致雨水無法及時排出,導致幼兒園淹水,損失財物、安置兒童、改建費用及營業損失共839萬5770元。
不過,水利處委託「臺灣世曦顧問工程」鑑定的報告指出,暴雨當天最大時雨量達每小時86.5毫米,超過5年重現期暴叉標準每小時78.8毫米,勢必會發生淹水,災害原因應屬天然災害。
法官認爲,涵管設計既然符合標準,就難認有設計不良,且與災情有因果關係,雖然經過市議員協調,市政府提出相關改善措施,並慰問、救助災民重建,也無法推論工務局在事故前有怠於執行職務或疏失,故判園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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