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南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江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是一所在國內有影響力、國際有知名度的特色鮮明的高水平大學。江南大學源起1902年創建的三江師範學堂,於1958年建校,坐落於風景如畫的太湖之濱——江蘇省無錫市。佔地3250畝的現代化生態校園,曾獲教育部校園規劃一等獎,被譽爲“中國最美麗的大學”之一。學校曲水流觴、設施先進、功能齊全,爲青年學子的學習、生活提供了優越的環境,是教育部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校。在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中國大學評價》排行榜中,2019年江南大學位列全國第47名。
2019年,我校將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4號)文件精神,通過綜合評價,擇優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組織領導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江南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我校2019年4個專業面向全國自主招生,招生計劃數不超過33人。考生可根據自身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報考相應專業,具體招生專業、計劃數、科類見下表:
注:除浙江省、上海市外,其他省(區、市)考生不作選考科目要求。
三、報名條件
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招收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突出,理想信念堅定、道德品質優秀、藝術修養高、勞動實踐好、身心健康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具體報名條件、可報專業、考覈方式見下表。
注:我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請考生報名前認真閱讀。
四、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爲2019年4月11日9:00至4月17日17:00。
五、報名流程
(一)網上報名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以下簡稱“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提示和要求,上傳報名材料,完成網上報名手續。
1、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要求:
(1)個人陳述。內容主要包括:自身成長與發展情況,個人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所取得的成果,對所報專業的認識及專業發展理想等。從高中階段寫起,字數800字左右。
(2)附加材料須提供:①學生本人全文親筆手寫的《個人陳述》掃描件;②學科特長、創新潛質代表性證明材料,不超過3份;③綜合素質評價表。
(3)論文與專利不得作爲報名材料上傳。
(4)所有報名材料(含附加材料)必須經所在中學審覈,校長簽字並加蓋中學公章,同時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
2、考生信息填寫完整後,下載打印《江南大學2019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由所在中學簽署意見,中學校長簽字,加蓋中學公章,並由考生本人簽字。如果是其他人代替簽字的,將視同弄虛作假處理。
3、所有報名材料均須上傳到“報名系統”,無需郵寄任何紙質材料。特別注意,上傳“報名系統”的紙質申請表的版本號須與“報名系統”顯示的版本號一致;如在“報名系統”上傳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將不予審覈。
(二)違規處理
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材料須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學校將依照相關規定取消2019年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取消2019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三)測試費
根據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文件精神,考生每人繳納測試費60元。
六、選拔程序
(一)材料初審
學校組織專家組對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等進行審覈,確定初審通過考生名單,並於5月上旬在“報名系統”公佈初審結果。初審通過者,請查閱“報名系統”及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發佈的網上交費確認、現場確認、考覈安排及考覈要求等相關通知。
(二)考覈安排
1、時間安排
2019年6月13-14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考覈內容
面試考覈:重點考查理想抱負、專業素養與學科特長、創新意識與創新潛質等。
體質測試:考生需參加體質測試,項目爲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測試得分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修訂)中對應項目高三年級組標準爲準,其測試結果作爲入選資格認定的重要參考。學生因病或殘疾向學校申請免予體質測試的,須提交三級甲等醫院證明。
(三)入選資格確定
我校根據考生所報專業進行分類考覈、分專業認定入選資格。結合考生面試成績、體質測試成績、招生專業計劃和生源等情況,本着“擇優選拔、寧缺勿濫”的原則,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自主招生各專業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須經所在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審覈,並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無異議後,最終被確定爲我校自主招生優錄對象。
(四)志願填報
志願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進行。被確定爲自主招生優錄對象的考生,所填報的高考專業志願須與我校公示的自主招生入選專業一致,否則視爲放棄自主招生錄取資格。
七、錄取
被確定爲我校優錄對象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並按各省(區、市)要求填報我校自主招生入選專業志願,高考成績符合以下優錄政策,經所在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批准,即予以錄取:
1、上海市、浙江省考生
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線上5分(含)以上、浙江省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線上20分(含)以上。
2、其他省(區、市)考生
高考成績達所在省(區、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在我校同科類模擬投檔線下20分(含)內。
相關說明:
(1)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2)對合並本科批次的省(區、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3)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爲BB以上(含BB)。
八、信息公開與監督保障
(一)信息公開
學校將在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對初審通過考生所提交的競賽證書等具體名稱、內容進行公示。對初審通過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將在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考生方可獲得相應資格。
1、學校公示時間
(1)初審通過考生名單:5月10日前。
(2)入選資格考生名單:6月22日前。
(3)錄取考生名單:7月31日前。
2、學校公示網址: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
(二)監督保障
1、按照自主招生的程序進行選拔,考覈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學生面試順序由抽籤隨機確定,保證此項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自主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3、學校從未委託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有關工作,也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
4、學校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譽。監督電話:0510-85913557。
九、聯繫方式
郵編:214122
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
十、其他
(一)本簡章若有與教育部、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則按上級文件精神執行。
(二)未盡事宜按照江南大學2019年本科生招生章程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簡章由江南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