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克金幣換了19.43克手鐲?小心黃金“以舊換新”陷阱!
近期
隨着黃金市場價格的持續走高
一些珠寶店紛紛推出
黃金“以舊換新”服務
受到不少消費者追捧
但與此同時
“足金變成‘一口價’黃金”
“換購後重量縮水”等相關投訴也不斷增多
商家未能盡到全面告知義務
導致消費者用30克金幣
換19.43克金手鐲
去年初消費者鍾女士在福州市鼓樓區一家珠寶商行按照“以舊換新”的方式,用30克金幣換購了店內銷售的一款金手鐲,併爲此額外向珠寶商行支付了890元費用。
兌換後,鍾女士發現金手鐲重量只有19.43克,於是與珠寶商行進行交涉,要求按照首飾兌換前後的黃金重量差額所計算的實際金額退還差價。
珠寶商行聲稱
由於黃金在回收和重新加工成飾品的過程中存在損耗及加工費等費用,因此依照行業規則,在消費者以金幣換購黃金飾品時,要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前述耗損及加工等費用,並在計算兌換金額時作相應抵扣,不同意消費者提出的退還差價要求,只同意退還鍾女士之前支付的費用890元。
福州市消委會指出
消費者到店與珠寶商行進行黃金“以舊換新”,珠寶商行作爲經營者理應在兌換前詳盡告知舊金換購價格、有無折舊計價、是否扣減損耗、換購後的首飾加工費計算等具體換購規則,供消費者選擇參考。
而珠寶商行在換購期間,未能盡到全面告知義務,沒有明確告訴消費者換購具體規則以及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換購的手鐲重量等關鍵信息,進而誤導消費者進行交易,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涉嫌構成價格欺詐,因此消費者提出的按照首飾兌換前後的黃金重量差額所計算的實際金額退還差價訴求應當予以支持。
經調解
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由珠寶商行退還鍾女士1300元
黃金“以舊換新”
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瞭解黃金選購常識,避免落入商家套路。消費者平時要了解貴金屬及其合金純度表示方法、足金等一些基本相關知識,學會查看首飾印記及標籤上標註的內容。同時,由於計價方式的不同,要注意區分“按克計價”黃金飾品和“一口價”黃金飾品。對於有實物黃金投資或保值需求的消費者,不建議選購“一口價”黃金飾品產品。
問清以舊換新規則,貨比三家再做選擇。市場上各家珠寶店的黃金“以舊換新”規則不盡相同,因此消費者在換購前不要輕信商家的“黃金免費換”“零工費換新款”等宣傳,應詳細瞭解各家珠寶店的換購規則,必要時可請珠寶店幫助測算換購費用並進行對比。同時還要問清楚換購的是足金還是“一口價”金飾、二次換購有無限制條件、多餘黃金能否兌換現金等,從中選擇相對划算的換購方案,並且儘量選擇到正規的商場或門店進行換購,售後和服務質量相對有保障。
關注交易細節信息,做好換購商品確認。消費者應事先對舊的黃金飾品進行稱重,做到心中有數。在換購前,消費者應與商家再次確認具體的換購規則;在選擇換購的黃金飾品時,消費者要向商家仔細詢問黃金飾品的詳細信息,並查看飾品印記及標籤。同時也可要求商家當場對飾品進行復稱,覈對新舊首飾兩者克重差異,若重量相差較大,則可能爲“一口價”黃金飾品或有其它方面問題,應謹慎對待。
索要憑證註明信息,發生糾紛積極維權。消費者在換購後應第一時間向商家索要發票或交易憑證,認真查看發票或交易憑證上是否載明所換購金飾的品名、材質、純度、重量、單價、加工費、總金額等內容,仔細覈對發票或交易憑證內容與實際貨物與商家承諾是否一致,並保留黃金飾品的標籤、合格證明等。對於商家口頭承諾但發票或交易憑證上沒有的“終身免費換新”等售後事項,一定要求商家在發票或交易憑證予以書面註明並加蓋公章,以便發生消費糾紛時有據可查。一旦事後發生糾紛,消費者可先行與商家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消費者可向相關部門或消委會進行投訴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張文章
編輯/李曉雨
監製/何永鵬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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