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大震災將屆10週年 日本敲定新一輪復興基本方針
2011年3月11日東日本大地震及海嘯發生後,福島縣磐城市海面上的漩渦現象。(路透/讀賣新聞檔案照)
東日本大地震到3月11日就整整10週年了。日本政府9日召開內閣會議,敲定了自2021財年開始的新一輪「復興基本方針」。基本方針中將日本政府專門負責災後復興重建的復興廳的設置期間延長十年至2031年,並把自2021財年開始的5年定爲「第2期復興創生期」,計劃確保1.6兆日圓(約新臺幣4186億元)規模的事業費。
此外,在蒙受地震和海嘯重創的災區,對緩解民衆心靈創傷、重建地區社會提供支援;在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災區,促進民衆重返或者移居到已經解除核事故避難指示的地區,完善國際化教育研究機構等設施。
在原則上嚴格限制進入的核電站周邊的「返鄉困難地區」當中,針對尚未決定何時能夠解除避難指示的地區,瞭解當地所面臨的問題,聽取民衆的意見和要求,加快研究應對方針的速度。
另一方面,對於福島第一核電站持續產生的含有氚等放射性物質的核污水處理問題,政府認爲解決問題迫在眉睫。包括防止流言蜚語所造成的不良影響在內,在妥當的時期敲定辦法,儘早解決。
在內閣會議之前,日本首相菅義偉在政府的復興會議上表示:「『沒有福島的復興,就無法實現東北地區的復興;沒有東北地區的復興,就無法實現整個日本的再生。』我們必須本着這樣的堅定決心,繼續把復興再生作爲政府最重要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