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張千元鈔混搭27張假鈔 爛男想騙筆電反挨罰36萬
一名22歲張姓男子想購買拍賣網站上的3萬元筆電,竟約了賣家面交後,將3張千元真鈔混雜27張假鈔,整疊交給對方拿了筆電快速逃離,事後曝光便挨告詐欺,被判處6月徒刑,易科罰金需36萬元,而筆電銷贓1萬9000元也沒入或追徵,得不償失。
據判決書,專科畢業的張男105年6月透過旋轉拍賣網站,和賣家黃男協議愗買二手蘋果電腦,並約在大福興北路旁交易,他還瞎掰自己是高三生不斷殺價,最後以3萬元成交,但他卻心壞不軌,拿了3張千元紙鈔,下面再放27張假鈔,拿到筆電後,便再對方還沒點完鈔前快步上機車離去,雖然黃男很快發現有異也騎車追趕,但當時車太多,還是被他逃掉。
黃男報警後,警方也通知拍賣網站,確認後將張男帳號封鎖,事後將其約談到案,不過他矢口否認犯行,堅稱自己拿的都是真鈔,且有等黃男點過,還說錢是跟父親借的,也因賣手機拿到2萬6000或2萬7000元,後來就直接拿去付筆電。
由於張男無法證明錢的來源、拍賣網站平臺也有交易紀錄,黃男透過遠端上鎖後,張男毫不在意打不打得開,只是急着賣掉,因此被認定罪證確鑿,判處6月徒刑,易科罰金需36萬元,而筆電銷贓1萬9000元也沒入或追徵。
值得一提的是,張男上法院後依舊態度囂張,被問及爲何明知筆電被鎖還想裝傻賣掉,竟稱這沒有什麼,「如果這樣不行,那賣車的不都是在騙人?」,還自稱無意和解「一直來開庭,誰心情會好,需要考慮這些問題嗎?我們是有事情要做的。...不用跟我分析,希望你從重量刑,好不好,不用跟我爭這些。我心情不爽啊」,因此被認定態度不佳,惡性重大,如受刑執行前,檢察官認爲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之情形,也建請不準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