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戀情被分手!6旬翁跟蹤傳訊恐嚇 闖公司「爆料」散佈裸照

臺北市一名68歲男子阿德(化名)因無法接受與女友小美(化名)分手事實,展開連串騷擾行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市一名68歲男子阿德(化名)因無法接受與女友小美(化名)分手事實,展開連串騷擾行爲,甚至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檢方偵查終結,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將阿德提起公訴。臺北地院簡易判決,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瞭解,阿德與小美原是臺北市中正區某公司的同事,自2017年起交往,維持長達4年的男女朋友關係,直到2021年底分手。然而,阿德難以放下,竟展開連串跟蹤騷擾行爲。從2022年7月至9月,阿德持續在小美工作的公司大樓附近徘徊,甚至當衆散播兩人的私密情事。

2022年7月,阿德持着小美的沙龍照,進入其辦公室內大肆宣揚兩人曾爲男女朋友的關係,還當衆對小美的同事「爆料」二人的過去,停留約半小時,引發騷動。8月24日,他再次帶着小美的私人衣物,試圖進入公司大樓,卻被警衛攔下。

更讓小美不堪的是,阿德不僅透過LINE多次傳送訊息糾纏小美,還以威脅口吻表示「手上有上千張相片」,暗示要公開二人親密照片。阿德甚至於9月,將裸照寄送至小美公司,讓小美陷入莫大的羞辱和恐懼。

法院認爲,阿德行徑已嚴重影響小美的日常生活與工作環境,且證據確鑿。阿德在庭審時自白犯行,檢方亦提供充分證據,法院遂依《刑法》恐嚇罪判處阿德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