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萬補助特定媒體轉播奧運? 綠議員:商業與公共性均衡的做法
▲▼新北市議員林秉宥。(資料照/卓冠廷辦公室提供)
實習記者歐承翰/臺北報導
愛爾達電視臺取得臺灣獨家轉播權,遭質疑體育署補助8000萬元,但大部分賽事轉播權卻集中於特定付費平臺,導致一般民衆無法觀看奧運賽事。對此,民進黨議員林秉宥5日表示,因爲臺灣僅有愛爾達取得轉播權,因此政府僅能和它們合作;政府透過補助,將國手比賽的片段分享至公共頻道,已是商業與公共性之間均衡的做法,若是想讓其他商業頻道蹭免費的,那就是「名爲公益,骨子裡是圖利不願買授權的免費仔」。
林秉宥今天於臉書撰文表示,臺灣取得奧運轉播權的只有愛爾達一家,等於是獨家代理,所以政府補助的8000萬也只能跟愛爾達合作運用,補助的條件就是部分賽事,尤其是我國選手參賽的賽事,必須跟國內其他公共頻道分享訊號。
林秉宥認爲,有人覺得這做法有問題,甚至用圖利特定廠商的說法來抹黑,無論是商業層面或是公益性質,都是非常無理且惡劣的行爲。
林秉宥指出,這件事的關鍵是,這個獨家是奧委會只給愛爾達,還是因爲其他電視臺不願意花錢買?這是有必要讓大家知道的。奧運的亞洲轉播權是由日本電通作爲總代理,授權20個「願意付錢」的電視臺來轉播賽事。也就是,只要電視臺願意花錢,沒有甚麼買不到的。因爲轉播權是全套不能單買,國內只有愛爾達願意買下,其他電視臺是否有合資意願都看不出來。
林秉宥強調,政府透過補助,把國人最想看的選手賽事分享出來到公共頻道,這已經是在商業與公共性之間均衡的做法。對這種做法還有意見的,無非就是想要讓其他商業頻道可蹭免費的,名爲公益但骨子裡就只是想圖利不願花錢買授權的免費仔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