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級強風浪高3米「堅持下水」害日籍男耳膜破裂溺斃 2教練判刑

▲日籍男到墾丁後壁湖潛水,因耳膜破裂失去平衡最後溺水,當時搜救人員緊急將他送醫。(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在屏東墾丁地區擔任潛水教練的林姓男子與王姓妻子,2019年8月間,在九級風的狀況下,仍堅持帶團前往後壁湖潛水。導致一名日籍潛水客因爲耳膜破裂溺水死亡。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爲林男、王女觸犯過失致人於死罪明確,分別判刑8月、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林男與妻子都是專業潛水教練,共同在墾丁開店帶團潛水,2019年8月間,日籍男子鯨井氏,帶着妻子、女兒,一同來潛水同樂;林男王女帶着一團人到後壁湖進行3天的開放水域水肺潛水活動。8月15日當天恆春沿海爲陣風9級,浪高2至3公尺,水中能見度僅2至3公尺,天候不佳。但林卻仍堅持下水。而在下水前,教練對日籍男進行耳壓平衡訓練時,看見他反覆下潛上浮18至20次,顯有耳壓平衡困難之症狀,但教練仍堅持讓他潛入水中。

下水30分鐘左右,日籍男在水域外6米礁岩,因水壓導致耳膜不適而進行耳壓平衡的動作,結果教練仍帶着他下潛至10米處,希望減輕他耳朵不適的症狀,日籍男遊在教練後面,最後卻失去蹤跡,教練遍尋不着,趕緊打119求救,救難人員在事發1個多小時後,發現日籍男卡在後壁湖出水口右側離岸約100公尺處。緊急送醫急救仍不治,調查死因是因日籍男右耳耳壓無法承受水中壓力,而致耳膜破裂、內耳聽骨損壞及出血,並在水中平衡感喪失,因而溺水窒息死亡。

檢方認爲林男、王女身爲教練,應該注意避免發生意外,但卻疏未注意、確有疏失,因此依照「過失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將林男判刑1年、王女判刑10月。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仍認定2人有罪,但考量2人在事發後自首,予以減刑,因此改將林男判刑8月,王女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