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籍男後壁湖潛10公尺耳膜破裂溺斃 教練夫妻檔下場曝

日本籍遊客鯨井5年前帶着妻兒到墾丁潛水,卻因耳膜破裂喪失平衡感失聯,事隔1小時後被救起已無呼吸心跳,送醫不治。負責帶團的潛水林姓、王姓潛水夫妻,各被屏東地院依過失致死判刑1年、10月徒刑,兩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爲兩人符合自首要件,從輕改判8月、6月徒刑。可再上訴。

林男、王女婚後在墾丁經營潛水旅店,2019年8月15日,日本籍遊客鯨井帶着妻子、兒女到墾丁旅遊,加入林男的水肺潛水團。

但當天下潛時,鯨井卻意外失聯,事隔1小時候,在離岸30公尺處被發現,救起時無呼吸心跳,送醫後宣告不治。

一審屏東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爲當天陣風9級,浪高2至3公尺,水中能見度僅2至3公尺,天候不佳,林男、王女仍帶7人潛水團在後壁湖潛水。

後來鯨井在6公尺礁處因耳膜不適,自行做耳壓平衡動作,但林男又帶鯨井下潛至10公尺,過程中卻未注意鯨井狀況,最後因耳膜破裂,在水中喪失平衡感,未能立即獲得救援才溺死。

法官認定林男夫妻早知鯨井對水中環境壓力有平衡適應問題,在能見度極差的情況下執意下潛,依過失致死罪判林男1年、王女10月有期徒刑。

兩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時,合議庭認爲,案發當天水中能見度不佳,鯨井又有耳壓平衡不良問題,若依「PADI教練手冊」所訂規範,應謹慎評估能否有效控制團隊,尤其團員都是新手、兒童,更應以安全爲重。

合議庭認定,林男、王女當時要照顧鯨井妻子,又要照顧兒童,卻在下前途中獨留鯨井在後,最終導致鯨井失聯脫隊溺斃,兩人均有過失責任。

不過,考量鯨井失聯後兩人均留在現場,未逃避教練身分且有帶團學員溺水死亡的事實,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從輕改判8月、6月徒刑。可再上訴。

屏東縣後壁湖潛水客失蹤搜尋未果,陸海空同步持續擴大搜救。圖/海巡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