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伯對臉猛砸沾滿口水檳榔渣 公車司機「少一動作」多罰3000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69歲的呂姓阿伯2018年10月30日上午11時38分開車外出,卻與陳姓公車司機發生行車糾紛雙方直接在馬路上開罵,他一時氣不過,竟然將咀嚼過的檳榔殘渣朝司機臉上扔,最後吃上官司挨罰6000元。另外,陳男也因爲觸犯公然侮辱罪,加上多次未到場調解,而被判處9000元罰金

呂翁因爲行車糾紛細故朝陳男丟嚼過的檳榔,還大罵髒話。(示意圖/記者趙於婷攝,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呂翁與陳男在路上發生行車糾紛,雙方一度在馬路上叫罵,他先是飆出「X你娘」、「機X」等髒話,接着將口中咀嚼到一半的檳榔吐出,再把殘渣朝司機臉部丟擲。雖然兩人涉及恐嚇的部分皆獲得不起訴,但在公然侮辱罪方面,卻雙雙遭到起訴。

桃園地院法官認爲,兩人只是因爲細故爭吵,卻當街飆罵損及雙方名譽的不雅字眼,加上呂翁吐出沾滿口水的檳榔渣,假如精準命中,勢必使人感覺噁心、難堪無比,然而,在事後調解時,他都有遵照日期到場;反觀陳男經過通知皆避不見面,態度相對較差。

法官接着指出,考量到呂翁年近70歲,又沒有工作,陳男也只是一般社會階層人士家境都不算優渥,最終依法判處呂罰金6000元、陳9000元,皆可易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