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犬暴衝害騎士摔車骨折 飼主判刑2月

嘉義市彭姓飼主沒有牽繩栓綁愛犬,牠突然從堤防邊急速竄出,剛好有何姓女騎士機車經過閃避不及撞上,何女人車倒地骨折,因而對飼主提告。嘉義地方法院依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去年8月8日上午何女騎機車經過嘉義市吳鳳南路堤防邊,突然有隻狗急速竄出,她來不及閃避而撞上,造成人車倒地,右側橈骨遠端閉鎖性骨折等傷害。

彭姓飼主向警方主動表示自己是飼主,坦承沒有將牽繩栓綁愛犬而肇禍,符合自首要件,何女提出傷害告訴,警方偵訊後依法送辦。

法官審酌,飼養犬隻本應謹慎小心,以維護用路人安全,飼主未注意將寵物牽繩而貿然施放犬隻,造成行經該路口的何女受傷,兼衡坦承犯行態度、告訴人傷勢程度、未和解等判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飼主沒有用牽繩栓綁愛犬,突然竄出造成路過騎士倒地受傷,法院判飼主過失傷害判刑2月。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