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ita's CCR紀事錄42/酒.國.文化(中)

Anita's Angle

歐洲搬到美國念大學,對當地21歲才能飲酒規定抱怨了一番,我雖然不會無酒不歡,但對這多餘的束縛總覺得討厭。而在美國「16歲可開車、18歲可持槍、但21歲纔可飲酒」這不合理的現象常在人們閒聊間被提起,「但是政府不願意更改法令,因爲要是下修到18歲的話,那麼一定會有一堆未滿21歲的笨蛋大學生會瘋狂飲酒、出事。」這是許多人的見地

雖然法規規定不得飲酒,夜店門口也固定檢查,但爲了玩樂大學生總有辦法--最簡單的莫過於請學長姐或年紀較長的朋友幫忙點酒、買酒--許多學生們會聚在某個同學家裡買酒回來開轟趴,也有人會花100多美金買張假身分證招搖撞騙,多半是假造夏威夷愛達荷州這些人口較稀的州所發的身分證,但這法子時不時會被識破,得看檢查人員給不給面子、戳不戳破。

有部分夜店,因爲場地提供酒吧以外的服務--有些可能是餐廳酒吧合爲一,有些可能提供打撞球等其他活動--所以18歲以上准許進入,但未滿21歲須戴上像醫院病患一般的手環作爲識別,手環材質是不易撕開的軟質塑膠,需要靠剪刀才能取下。點餐時侍者吧檯調酒師會瞄一眼客人手腕,有時侍者在巡視時也會特別注意有21歲以下客人的桌子,不過 託人買酒偷喝基本上是例行公事,通常偷喝酒的人並不見得有多愛喝酒,但一行人假裝不刻意地眼觀八方、賊頭賊腦地偷喝多少有那麼點刺激。

我個人當時有個比較特別的法子,我到美國時除了護照外身上沒有其他標有出生年月日的身分證明,唯獨一張在歐洲唸書時的學生證,歐洲寫日期的順序是日月年,而美國的習慣則是月日年,我的生日月分雖是近年底,但日子卻剛好小於9,所以9月份開學前我便已多了一歲,舉例來說若實際生日是1993年10月2號,在美國會寫成「10/2/1993」,但是在歐洲是「2/10/1993」,也就是說我可以偷8個月,提早大搖大擺地品嚐那醉人水滴

年少輕狂喝酒忘記節制不足一曬,但在商場上遇到美國人時,會發現他們與歐洲人相比是較不貪杯的,識得品酒的人比例也較低。某次與一間國際大公司的客戶用餐,他們來訪共五人,兩位美裔、兩位英裔、一位澳裔,兩位美裔雖是較高階的主管,但對於許多紅白酒威士忌的品酒知識瞭解甚少,吃飯間飲酒也僅淺嘗而已,並不特別樂在其中。

相較之下,另外三位英裔與澳裔的客戶,雖然稱不上是大行家,但對於知名酒莊略知一二,邊品嚐邊評論時能用比較多的形容詞來談論各種酒的味道,像是櫻桃木杏桃香、堅果味等字眼,而不像兩位較不識品酒的美裔同仁,僅能體會酸、渾厚、清爽等較直接的感受。

飲酒量方面,美裔的幾位客戶喝得也比較少,有可能是擔心時差加上酒精不利隔天的行程,每杯僅淺嘗兩三口,並不好飲,而另外幾位雖然不會找人乾杯,但伴着菜餚咕嚕咕嚕像喝飲料一般,相當享受。

有趣的是,當餐後端上陳年威士忌時,每位外國訪客都欣然樂意品嚐--大部分國家都是以酒精濃度來課稅,而臺灣並沒有按此課徵,因此好的威士忌在其他國家大都價格不斐、稅金比臺灣高出許多。每人捧着一支水晶杯,杯中裝着淺淺一層琥珀色的液體,雖然量不多但大家對於手中所握着的甘醇香都讚不絕口,有的輕抿數口慢慢喝,有的分兩三口吞下肚,但拒絕了再來一杯的美意,相當節制。

談笑之間,其中一位美裔的訪客表示他平常多是喝瓶冰涼的啤酒,對於其他酒精 飲料瞭解不深,而另一位美裔來訪者是女性,她有在學一點葡萄酒,但多以清涼爽口的白酒爲主;至於另外三位則是對啤酒、紅白酒、威士忌等都有所喜好,但也因爲懂得優劣好壞,所以對於劣質酒會有所嫌棄,對於好酒懂得欣賞也知道珍惜,不會像一些「土豪牛飲狂幹,而是細細品嚐杯中的樂趣。【下集待續(42)酒. 國.文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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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新聞雲》貼心提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作者Anita,碩士,科技業。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