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會所」洗錢教父塗誠文落跑 地下匯兌更一審今判3年2月徒刑

北檢偵辦「八八會所」洗錢集團案,主嫌郭哲敏羈押期將屆,檢警月初拘提同案要角塗誠文,發現他已落跑。檢調發現,是「自己人」通風報信,已分案偵辦。塗誠文另被控非法手段經營臺灣與香港、中國大陸的地下匯兌業務,一審原本獲判無罪,二審改依銀行法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罪判塗5年徒刑,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再改判爲3年2月徒刑。

37歲、綽號「小塗」的塗誠文有「洗錢教父」稱號,與警界、國內重量級黑幫往來複雜,在睿森銀樓地下室設有高級招待所,不少高階警官曾在此出入,八八會館案爆發初期,高檢署曾對此銀樓進行調查。

2018年10月29日晚間8時許,女子鄧祐旻接受睿森銀樓老闆塗誠文委託,開車載女友王可君一同陸續收運3400萬元現金,行經臺北市中坡北路時,鄧女下車買鹽酥雞當宵夜,獨留女友在車內看管財物,被男子王璟澄、林東賢、劉馥增等人持刀搶劫,直接把車輛開走,事後郝廣民分給3人各100萬元,王、林被判刑9年、9年6月徒刑定讞;劉被檢方通緝中。

Uber鄧姓女駕駛受銀樓老闆委託開車收運3400萬元現金,3名搶匪趁女駕駛下車買鹹酥雞時持刀搶劫,其中有人被逮後咬出幕後主謀是四海幫分子、新加坡舞廳經營者郝廣民,一審依加重強盜罪判郝10年徒刑,二審逆轉判無罪,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塗誠文被控非法手段經營臺灣與香港、大陸地下匯兌業務,2018年10月29日晚間7點多許,推由共犯鄧祐旻開車陸續新加坡舞廳附近等地分別向周子云、「李哥」先後收取2筆欲進行地下匯兌的現金款項約1217萬元及約2000萬元,當時鄧祐旻搭載女友王可君,隨後鄧祐旻便駕車轉至內湖基湖路及同區瑞光路交岔路口,且由鄧下車在附近路旁,依塗誠文利用通訊軟體Line傳遞的交款指示內容,將現金約43萬元交付給男子「阿雄」,結束後鄧祐旻再駕車搭載王可君離開,並準備前往信義區中坡北路購買宵夜食用。

但鄧開車收取大額現金款項的消息早遭人泄漏,同日晚間8點多,遭郝廣民指使的劉馥增、王璟澄、林東賢強行盜取得手。

鄧祐旻也因違反銀行法,高院更一審今判她3年8月徒刑。

「八八會館」專案小組全面清查金流,有「洗錢教父」稱號的銀樓負責人塗誠文事先聞風逃亡。圖/取自睿森銀樓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