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級生沒錢繳房租泡網咖還偷260元 室友大罵:魯蛇

▲偷零錢泡網咖。(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提供)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有多起竊盜前科的25歲王姓竊嫌日前竊取路旁車子內的零錢260元,就是爲了泡網咖!讓一起租屋友人都大罵「年紀輕輕不學好,註定當『魯蛇』」。員警通知王嫌到案說明,他坦承犯案,是因沒錢繳房租不敢面對友人,付不出上網咖的費用,便騎機車在巷弄內隨機開車門偷竊車內零錢。

根據警方調查,王嫌曾有一份收入穩定的工作,因好吃懶作丟了工作,淪爲工地臨時工,沒錢繳房租不敢面對一同租屋的友人,便以網咖爲家,但付不出費用,便隨機開車門偷竊車內零錢。王嫌坦承自己懶惰工作,缺錢花用就下手行竊,連與王嫌一同租屋的友人都忍不住大罵。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巡佐程清智警員陳森騰、李文定日前16時許,受理黃姓民衆報案,指稱工作結束後開車返家,因太疲累,所以疏於將車門確認上鎖,一早卻發現車內財物現金260元竟不翼而飛,損失的財物金額雖然不大,但總覺得不可讓宵小如此逍遙法外,於是報案。

員警立即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王嫌騎着機車,在巷弄內到處隨機開車門,拿走車內的財物。經員警提示監視器的畫面下,前科累累的王嫌始坦承犯案,指稱平時不思工作,連上網咖都沒錢時,就騎着機車沿整排車輛找尋下手目標,正好黃姓民衆的自小貨車無上鎖,就順手拿取車上零錢。警詢後,將王嫌依違反刑法竊盜罪嫌函送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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