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沒績效 廉政署卻花近125萬製作禮品送禮宣傳

記者文萱臺北報導

臺聯黨團29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廉政署前年共編列臺幣124.8萬預算當作宣品禮品,但卻要求公務人員不送禮、不收禮觀念,如此辦案沒績效,只會送禮做公關,不如裁撤解散。

臺聯立委林世嘉黃文玲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批廉政署平時辦案績效不符人民期待,送禮卻是十分周到。

林世嘉說,廉政署於2011年分別編列臺幣40萬、50萬預算,購置隨身碟及悠遊卡作爲文宣品,甚至編列34.8萬元製作天球瓶」作爲禮品;廉政署去年向臺電募款舉辦路跑推廣反貪,現在竟又砸錢送禮,「募款」與「送禮」都是行政單位應儘量避免的事,廉政署卻帶頭行錯誤示範。

▼臺聯立委林世嘉(左)、黃文玲(右)指出,廉政署辦案效果不彰,但送禮卻是十分周到。(圖/記者王文萱攝)

黃文玲也說,廉政署自2007年成立至今,「沒看到有辦過什麼大案子」,像是南投縣李朝卿臺北市議員賴素如涉貪案等,皆不是廉政署出面辦理的案子,從過去到現在,只辦過路活動宣傳反貪,有什麼意義可言?

「廉政署的功能不是應該查緝政府是否有任何弊案嗎?」黃文玲指出,既然廉政署要花大錢去製作悠遊卡,但只寫上「廉能政府、乾淨臺灣」,花這錢就形同做宣傳一樣;「天球瓶」也是一個要價395元,「這些錢都是人民的錢,廉政署不是說不能送禮、餽贈嗎?到底要餽贈給誰?」

林世嘉說,廉政署網站上的採購公告方面,有許多器材文宣品,卻沒有悠遊卡及天球瓶的採購案資料,是選擇性公開嗎?廉政署不應辦案半套、送禮周到,「希望廉政署好好辦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