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存寬、陸平:給發展立規矩,唱好生態“黃河大合唱”

來源:環球時報

前段時間,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了《關於全面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強調要“尊重自然規律,着重處理好水與人口、糧食、能源的關係,推動發展方式全面綠色轉型”,爲全面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指明瞭前進方向、提供了行動指南。

黃河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但在歷史上也是“三年兩決口、百年一改道”的全世界泥沙含量最高、治理難度最大、水害最嚴重的河流之一。自2019年9月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上升爲重大國家戰略以來,沿黃9省區立足本地實際,實現了生態治理從被動到主動的歷史性轉變,生態環境明顯好轉,“山水林田湖草沙”保護修復加快推進,水土流失治理成效顯著,水源涵養、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能力進一步增強。

但客觀來說,黃河總體上依然可謂“體弱多病”。一方面,黃河流域生態本底差,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弱,水土流失嚴重,生態恢復難度極大且過程緩慢,還極易發生生態退化。另一方面,在當地環境污染積重較深、水質總體差於全國平均水平的背景下,特色產業的高質量發展也並不充分。沿黃各省區以能源化工、原材料、農牧業等爲主導產業,倚能倚重、低質低效問題突出,缺乏有較強競爭力的新興產業集羣,支撐高質量發展的人才資金外流嚴重,要素資源比較缺乏。因此,要統籌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首先要做的就是將生態保護放在更加優先、更加重要的位置,以生態給發展“立好規矩”。

其一,以生態價值引領發展。黃河流域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流域省份必須提高警惕意識,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全面推進綠色低碳轉型。以內蒙古巴彥淖爾的烏樑素海爲例,作爲黃河流域最大的湖泊溼地,20世紀90年代時由於自然補給水量減少與工農業持續排水,烏樑素海生態功能明顯退化,水質一度降至劣V類。隨着當地近年來採取的生態補水、植被修復等措施,烏樑素海恢復了“塞外明珠”的風貌,每年暑期都會迎來五湖四海的遊客。這種生態優先、統籌傳統與新型動能發展的方式,是推進綠色轉型升級,實現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雙贏的正道。

其二,以生態規律塑造發展。黃河流域上中下游自然條件和資源稟賦差異巨大,生態系統豐富多樣且相互聯繫密切、互爲依存,構成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流域內不同省份、同一省份內不同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條件、基礎、結構和水平不同,戰略定位和目標任務也各不同。因此,流域內不同地區,無論是實施生態保護,還是推動高質量發展,一方面要立足於全流域和生態系統的整體性,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協同謀劃上中下游、幹流支流、左右兩岸的保護和治理,統籌推進堤防建設、河道整治、灘區治理、生態修復等重大工程,在水資源分配利用與產業佈局、城市建設等方面形成互補互促的發展格局,共同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另一方面,要立足於本地自然條件和經濟社會基礎,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目標任務,分區分類推進保護和治理,提高政策和工程措施的針對性、有效性。例如,流經庫布齊沙漠的黃河區段,受氣候和水文條件的影響,每年有近1/3的時間處於凌汛時期,防凌防汛壓力較大。而庫布齊沙漠則水資源嚴重短缺,生態環境惡劣。一方凌汛、一方缺水的困境卻在研究人員的巧思下,形成了水資源需求上的“互補”。最終當地政府引黃河凌汛水治理沙漠,化害爲利,改善後的生態環境爲農牧民防災減害、拓展養殖規模甚至發展沙漠旅遊等新業態打下了堅實基礎。

其三,以生態規制約束髮展。社會經濟發展絕不能以犧牲生態環境爲代價。這次通過的《意見》以及之前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等一系列文件,爲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制度保障。面對黃河流域人均水資源佔有量僅爲全國平均水平27%的問題,流域內各省份在政策制定上應“以水爲綱”,實施嚴格的水資源保護利用制度,把水資源作爲作決策、定措施的首要考慮因素和依據,量水而行、節水優先,合理規劃人口、城市和產業發展,統籌優化生產、生活、生態用水結構,深化用水制度改革,用市場手段倒逼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推動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節約集約轉變。

放眼“十五五”,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要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沿黃省區應摸清規律、立好規矩,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現代化道路,以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作爲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的治本之策,以高水平生態環境治理支撐高質量經濟發展,才能協力唱好新時代“黃河大合唱”,共同繪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畫卷。(作者分別是復旦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教授、復旦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