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鎮長蕭永義涉收賄遭起訴 法院裁定羈押
雲林縣北港鎮長蕭永義涉收賄遭起訴,法院裁定羈押。(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縣北港鎮鎮長蕭永義涉嫌收賄,讓6人進入清潔隊任職,今年10月底遭雲林地檢署向法院聲押獲准,28日檢方偵查終結依貪污罪嫌起訴移審雲林地方法院,法官認爲蕭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裁定羈押。
北港鎮鎮長蕭永義等公務員涉嫌貪瀆,想要進入清潔隊擔任正職,交付120萬至150萬元,面試時即保證錄取,有6人以此方法成爲清潔隊員,雲林地檢署上個月28日向雲林地方法院聲押蕭永義等4人獲准。
雲林地檢署指出,蕭永義等公務員及白手套蔡姓商人等人,爲使鎮長得以償還競選期間所支出的債務及日常紅白帖費用,涉嫌以120萬元、150萬元不等代價,買賣清潔隊隊員的正式職缺,而收受蔡姓商人等人合計750萬元賄賂。
本案經雲林地檢署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在押人犯移審雲林地方法院,經法官訊問後,認爲蕭永義涉及對於職務上之行爲,收受金錢賄賂等犯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裁定羈押;蔡姓商人則以30萬元交保。
另外,雲林地檢署偵辦雲林縣政府地政處公務員,辦理雲林縣古坑鄉、土庫鎮等鄉鎮的農路、排水路改善工程採購案件,涉嫌收受廠商賄賂、喝花酒,涉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收受賄賂等罪嫌,業已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本案在押被告移審雲林地方法院,經法官訊問後,認爲被告陳某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裁準20萬元交保候傳,另1名被告張某則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