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販賣職務」收賄遭訴 北港鎮長蕭永義裁定延押

雲林地院法官訊問後,認爲鎮長蕭永義涉及對於職務上之行爲,收受金錢賄賂等犯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裁定續押。(圖/翻攝自Facebook/蕭永義)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北港鎮鎮長蕭永義、清潔隊蘇志勇等人涉嫌以120萬元到150萬元「販賣職務」,透過白手套收受合計達750萬元,雲林地檢署偵辦全案偵查終結,今以貪污罪嫌起訴,已被羈押一個多月的蕭永義,今天法官再以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續押。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朱啓仁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組成專案小組,偵辦雲林縣北港鎮鎮 長蕭永義、清潔隊隊長蘇志勇等公務員及白手套蔡姓商人等人,爲使鎮長得以償還競選期間所支出之債務及日常紅白費用,涉嫌以120萬元、150萬元不等之代價,買賣清潔隊隊員之正式職缺。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指出,其收受蔡、蘇、蔡、蔡、陳及許等人合計750萬元賄賂案件,涉嫌賄賂的人員已坦承,並被以五萬到十萬元不等交保,該案已偵查終結提起公訴,移審雲林地院經法官訊問後,認爲鎮長蕭永義涉及對於職務上之行爲,收受金錢賄賂等犯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裁定續押;蔡姓商人則交保30萬元;不法獲得職務的清潔隊員將面臨失去工作。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表示,無論考試、選任或選舉出身之公務人員,所有受領之薪資待遇,均屬民脂民膏,於執行公務時,切勿心存僥倖圖謀個人不法利益本署持續秉持積極查辦、迅速偵結之工作策略辦理肅貪案件,以正官箴,並達到警醒防貪之目標

▲北港鎮長、清潔隊長涉「販賣職務」涉嫌賄絡的人員已坦承,並被以五萬到十萬元不等交保,該案已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不法獲得職務的清潔隊員將面臨失去工作。(圖/北港清潔隊/翻攝自北港鎮公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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