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起以“總消費”作爲消費水平統計指標

新華社北京2月4日新媒體專電記者高健鈞)記者從北京市商務委瞭解到,北京市將2017年定爲“總消費元年”,將率先以總消費替代社會消費品零售額作爲衡量實際消費水平指標

北京市商務委主任閻立剛介紹,在長達近40年的時間裡,北京以社會消費品零售額進行消費水平統計,今後北京將以總消費作爲統計指標。

據介紹,總消費由商品消費和服務消費組成。服務消費包含消費者交通郵政住宿、居住、教育醫療信息文化體育娛樂等多個服務性行業的消費開支。相比起社會消費品零售額,總消費能更全面反映生活服務業及相關行業的發展狀況,反映服務消費對消費增長和經濟發展的貢獻,能更清晰解答“錢都去哪兒了”的問題

據瞭解,繼2015年北京市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在歷史上首次突破“一萬億”,今年又突破1.1萬億元,北京已連續9年成爲全國最大的城市消費市場

據統計,2016年,北京市實現市場消費總額2萬億元,同比增長8.1%;其中服務消費8921.1億元,同比增長10.1%,增速比商品消費增速高3.6個百分點;服務消費在總消費中佔比達45%,對市場消費總額的貢獻率達55%,爲帶動首都經濟穩定增長、促進經濟轉型發揮了重要作用。

(原標題:北京:今年起以“總消費”作爲消費水平統計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