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起以“總消費”作爲消費水平統計指標
新華社北京2月4日新媒體專電(記者高健鈞)記者從北京市商務委瞭解到,北京市將2017年定爲“總消費元年”,將率先以總消費替代社會消費品零售額作爲衡量實際消費水平的指標。
北京市商務委主任閻立剛介紹,在長達近40年的時間裡,北京以社會消費品零售額進行消費水平統計,今後北京將以總消費作爲統計指標。
據介紹,總消費由商品消費和服務消費組成。服務消費包含消費者在交通、郵政、住宿、居住、教育、醫療、信息、文化體育娛樂等多個服務性行業的消費開支。相比起社會消費品零售額,總消費能更全面反映生活性服務業及相關行業的發展狀況,反映服務消費對消費增長和經濟發展的貢獻,能更清晰解答“錢都去哪兒了”的問題。
據瞭解,繼2015年北京市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在歷史上首次突破“一萬億”,今年又突破1.1萬億元,北京已連續9年成爲全國最大的城市消費市場。
據統計,2016年,北京市實現市場消費總額2萬億元,同比增長8.1%;其中服務消費8921.1億元,同比增長10.1%,增速比商品消費增速高3.6個百分點;服務消費在總消費中佔比達45%,對市場消費總額的貢獻率達55%,爲帶動首都經濟穩定增長、促進經濟轉型發揮了重要作用。
(原標題:北京:今年起以“總消費”作爲消費水平統計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