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房屋稅不再折減 21萬戶年增395元
臺北市財政局配合中央囤房稅2.0政策,研擬分4年逐步恢復稅基,北市約有21.2萬戶受影響。(張鎧乙攝)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任內把北市持有單一自住房屋稅額稅基折減50%,使實質稅率相當於0.6%,中央指正稅基折減不合規定,臺北市財政局配合中央囤房稅2.0政策,研擬分4年逐步恢復稅基,北市約有21.2萬戶受影響,明年起平均每戶每年增加395元稅額,市府每年約可增加8500萬元稅收。
六都除臺北把單一自住房屋稅率降至0.6%,高雄、臺南也降至1%,新北、桃園、臺中則適用稅率1.2%未折減,此外,新竹市、新竹縣也未折減稅率。因應囤房稅2.0政策,各縣市開始着手修正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下修至1%後,桃園稅損約2億7600萬元,竹縣減收8、9000萬元。
臺北市長蔣萬安昨指出,理解中央推動囤房稅2.0的原因,但必須考量市民受到衝擊和實質影響,且許多受影響民衆都是自住,必須要確保居住權益,財政局將持續和中央溝通,爭取降低自住的影響。
稅基乘以稅率即是房屋稅額,依現行規定,持有3戶住家以下納稅人適用爲稅率1.2%,並無明文規定全國單一自住稅率,北市府考量持有全國單一自住1戶的納稅人與持有3戶納稅能力不同,卻適用相同稅率,造成實質不公,2020年起便將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稅基折減50%,相當於實質稅率僅0.6%。
北市財政局長鬍曉嵐昨指出,房屋稅基是用標準價格乘以面積計算,標準價格受房屋結構、所在位置、周邊商業繁榮程度影響,不被房屋自住或非自住影響,以致中央在2年前指正北市府折減稅基不合規定,加上即將在7月1日起實施的中央囤房稅2.0政策,訂出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爲1%,已補足過去對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的不足。
財政局規畫2025年至2028年將實質稅率,逐年調至0.7%、0.8%、0.9%、1%,也就是不再折減稅基。財政局表示,逐年恢復稅基不再折減措施,須經臺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4月開會討論,決議經市府5月中旬公告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