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涉查個資 偽造遺囑奪產

臺北地檢署接獲檢舉,指中山局警分有員警與業者勾結,利用職權查詢個資泄密,涉及不動產登記詐騙案件。聯合報資料照片 記者李隆揆/攝影

臺北市中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警員駱勁達涉勾結詐騙集團、律師、新北市多名里長,查詢個人資料協助詐團僞造過世老人遺囑辦理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詐取上億元遺產。臺北地檢署昨指揮警調搜索中山分局等處,拘提駱等四十一人依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加重詐欺、泄密罪偵辦。

檢方查出,詐團利用獨居老人膝下無子或子女在海外,僞造或變更遺囑,持不實文件向戶政機關辦理不動產登記,冒領不動產與動產;新北有多起無親屬的遺產繼承案件,利用「遺贈物」名義,用僞造的贈與遺囑冒領,有律師涉協助公證假遺囑,也有里長涉案,估計不法所得上億元。

據調查,駱勁達在二○二一至二○二二年勾結詐團。檢方懷疑他查詢個資,協助詐團僞造獨居老人或其他往生者遺囑,非法取得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至於是泄密領取報酬或朋分不動產利益,待釐清。

檢方昨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刑事局、北市警局,搜索中山分局等四十七處,從查扣資料發現駱涉泄密,前往文官學院拘提正在受訓的駱。由於涉案人數多,警調昨移送部分業者,今移送駱與涉案里長等關鍵被告,檢方不排除有強制處分。

據瞭解,駱早年任職中山分局民權一派出所因風紀、交往復雜問題被調建國所。中山分局表示,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究辦絕不護短。

父母或老人過世,財產依法由被繼承人所繼承,遺產分割前屬於共同共有,須由全體繼承人共同領取或處分;獨居老人過世,不知由何人繼承時,由遺產管理人向法院聲請至少六個月公示催告,期滿後仍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扣除債務及遺贈物後,剩餘歸入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