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優秀+出身好家庭就沒事?少年性侵犯獲寬縱爆爭議
出身「好家庭」很重要,因爲你一旦犯案後,它可以讓法官考慮對你從輕發落?
《紐約時報》週二報導,上月紐澤西州最高法院上訴部門嚴厲警告了該州一名家事法庭(Family Court)的法官,指斥他以「家庭環境良好」及「學習成績優異」理由,寬縱一名涉及性侵的青少年罪犯。
此一案件發生於2017年。當時一名16歲的青少年在一場派對裡性侵了一名醉酒的同齡女生。案發後,他還把當時拍下的性侵畫面,傳到好友羣組。標題文字說:「當你的第一次性經歷就是性侵....」。
後來,受害人控告這名青年。蒙茅斯郡(Monmouth County)襝方以「 一級加重性侵罪」(first degree aggravated sexual assaul)起訴被告。根據紐澤西州法律,如果15歲及以上的未成年人犯下重罪,他們將會被當作成年人來看待,相對判罰也將依據成年人的標準來執行。
然而,當時負責審理的紐澤西法官託利亞諾(James Troiano)卻拒絕把被告的行爲裁定爲「性侵」,也拒絕將此一案件升級爲「成人案件」。他還提出兩大理由,認爲這名年輕人應該獲得「法外開恩」。
69歲的託利亞諾認爲:首先,這名青年「來自一個良好的家庭」,成績非常優秀,能上「非常好的大學」。如果因此案遭到重判,恐怕會「毀了他的前途」。另一方面,託利亞諾也認爲這名青年的行爲不足以構成「性侵罪」。
他表示,一宗典型的性侵案「應該有兩名或以上持有武器的男子」,有時會發生在廢棄的屋子裡,而這兩點都跟該青年犯案的情形不符。基於上述兩點理由,託利亞諾拒絕將此一案件升級爲「成人案件」。
據《紐約時報》披露的資料顯示,受害女孩的代表律師曾在託利亞諾宣佈上述決時提出諸多質疑,稱被告「預謀犯案」,而且「手法極爲惡緣劣」。但託利亞諾堅稱,被告的行爲顯示他並無預謀,且質疑女孩在被性侵時,是否真的「失去了意識」。
上述審理過程曝光以後,很快招致美國各界的批評。紐澤西最高法院上訴部門嚴厲警告了託利亞諾:「一名青年擁有好家庭、好成績,不應成爲他逃脫懲罰的理由。託利亞諾法雪優先考慮了被告的出身特質,自行對他的罪行進行評估,過度解讀了案子的背景。」
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3日引述一名法界人士的評論說:「在案件審理中,被告的身份背景不應該成爲裁量標準。」 紐約州參議員陸天娜(Kirsten Gillibrand)同日在推特上表示:「我不在乎你來自什麼樣的家庭,性侵從來都是不可接受的。別再爲作惡尋找理由,大豕起來聲援那些被侵犯的人吧 。我們的孩子需要的不是溺愛,而是應該有人教導他們,性侵是不對的!」
最後, 最高法院推翻了託利亞諾的決定,此案將從「家事法庭」轉移到大陪審團前審理 ,而被告也將視爲成年犯看待。相關報導請看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