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創辦人趙長鵬認洗錢罪被判刑4個月 法官量刑低於檢察官請求

幣安創辦人趙長鵬因洗錢罪被判刑4個月。美聯社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的創辦人、現年47歲的趙長鵬30日在西雅圖因洗錢罪,被美國地方法院法官Richard Jones判處四個月徒刑。法官給出的刑期遠低於檢方要求,檢察官要求判處趙長鵬36個月刑期。

這位億萬富豪身穿深色西裝、系淺藍色領帶,在六位律師的陪同下進入法庭。他的母親和姐姐坐在前排聆聽他的判刑。

在加密貨幣圈的標誌性人物中,趙長鵬是第二個入獄者。已倒閉的加密貨幣交易平臺FTX創辦人班克曼-弗瑞德(Sam Bankman-Fried)因電匯詐欺、串謀詐欺等罪,先被判刑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