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女吃蛋塔?薛楷莉控前夫不起訴

主播薛楷莉前夫顏冠得去年底帶着速食店炸雞蛋塔學校探視女兒,逼女兒吃下,已違反保護令,但新北地檢署勘驗顏當天錄下的對話,聽不出女兒有何害怕、厭煩感,加上保護令僅裁定顏不得侵害女兒身體精神,未禁止兩人接觸,2日偵結不起訴。

前主播薛楷莉與東森新聞部前副理顏冠得在2004年結婚,前年協議離婚,兩人還爲了女兒監護權鬧上法院,女兒現由薛照顧,法院則裁定顏可在每月第一、三週的週六,在社工監視下探視女兒。

顏男在去年12月23日耶誕夜前夕,帶着速食店買來的紙包雞、蛋塔與薯條到學校想探視女兒並共進午餐薛女接到校方通知,怒控顏男違反保護令。

女兒在偵查時出庭指控,當天她想吃營養午餐,爸爸卻逼她一定要吃他買來的東西,她勉強吃了一小口,爸爸還說怎麼吃那麼小口,語氣很兇,她不喜歡爸爸來學校找她,覺得很煩。

薛楷莉也說,女兒案發後隔天尿牀情形,還在日記裡提到希望耶誕老公公可以送自己搖控器,一按鈕爸爸就可以消失,顏男行爲已造成女兒精神受創。

不過,顏男出示當天與女兒共進午餐時的錄音,女兒當時問爸爸「蛋塔有幾個?」顏回答「蛋塔只有2個」,女兒接着說「1個給你吃」,語氣溫和;老師也作證指出,沒發現女童有任何害怕感覺

檢方認爲,錄音內容聽不出女兒有任何害怕或厭煩的感覺,薛女說法也非無疑,加上保護令未禁止顏男與女兒接觸,最後以證據不足給顏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