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座讓座爭議 黃偉哲:不宜用法律硬性規定

臺南市長黃偉哲今受訪時,針對近期博愛座爭議不斷,他認爲,博愛座是市民功德的底線,並非法律常識的規範,博愛座不宜用法律硬性規定。記者萬於甄/攝影

近期大衆運輸交通工具的博愛座爭議不斷,讓博愛座是否廢存、改名引起議論,臺南市長黃偉哲今受訪表示,「博愛座是市民功德的底線,並非法律常識的規範」,博愛座不宜用法律硬性規定,應該是公民素質的體現。

黃偉哲說,博愛座應該是市民、公民發揮對社會愛、弱勢或社會福利的精神,但不代表所有人都應該這樣做,是否讓座是一個公民素養層次的問題;臺灣被許多外國人認爲非常有人情味,也是看到臺灣有博愛座,不少人看到年長者、孕婦或行動不便者,都會主動起身讓座。

他認爲,博愛座是公民素質的體現,現階段社會上也沒有對博愛座讓座,用法律強制規定的共識;若真有人要在需要座位的人面前,囂張佔用博愛座的位置,無疑是表現自己的下線,因此,博愛座的概念不宜用法律硬性規定,但是一種公民素質的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