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賴素如、程宏道交保 北檢提出抗告

雙子星開發案涉索賄,賴素如120萬交保。(圖/東森新聞提供)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地院29日凌晨裁定涉嫌收賄地臺北市議員賴素如交保,臺北地檢署不服裁定,決定提起抗告,請求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

北檢長期蒐證後,認定賴素如涉犯貪污重罪,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臺北地院28日召開聲押庭,29日凌晨裁定賴素如以臺幣120萬交保,程宏道30萬元交保、賈二慶10萬元交保,三人均限制住居、出海、出境

臺北地檢署檢察長楊治宇29日上午8時30分召集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主任檢察官李嘉明及承辦檢察官王鑫健開會,經1小時會議後,決定提起抗告。

臺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表示,經審視法院的具保理由後,認爲被告賴素如所涉爲貪污治罪條例的對於職務上的行爲,期約及收受賄賂罪,罪嫌重大,且法院無法防止被告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進行串證,加上全案疑另有共犯,因此對裁定有關賴素如及程宏道部分提起抗告,請求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

高院收到抗告後,必須在24小時內準駁,高院最快29日就會做出裁定,一旦檢方抗告成功,最快30日北院就會重新召開羈押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