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礦區林立 太魯閣族要求提高礦石稅比例
太魯閣族人上到議會陳情,要求將礦石稅收比例提高給秀林鄉。(王志偉攝)
花蓮最大稅收礦石開採特別稅,每年課增約9億元,縣府日前送議會逐條審查下才表決通過續徵。位在礦區所在地秀林鄉太魯閣族人,今上午持布條到議會陳情抗議,認爲縣府稅收分配不均,部落副主席陳孝文表示,秀林鄉9個村長年飽受環境污染困擾,9億元至少1成要分配給秀林鄉,富士村也要提高回饋金比例,原住民議員田韻馨則痛批,「沙子、飛塵都我們在吃」,對族人相當不公平。
花縣從2009年起開徵「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每次課徵年限4年, 4年期限於今年6月底屆滿,因府會角力,縣議會上週纔在議員逐條審查並表決下通過,每公噸課徵稅額維持70元,但課徵年限從4年大幅縮短爲1年。
這筆花蓮最大稅收每年約徵9億元,其中提撥5%給地方鄉鎮公所,5%中的65%約3000萬元給秀林鄉,其餘1500萬元給12鄉鎮分,1鄉鎮僅約100多萬元。
縣議員田韻馨今上午在議會不滿表示,秀林鄉、新城鄉礦區、礦場林立,9億元僅提撥5成,只有3000萬元給撥給秀林鄉,問問鄉民能感受回饋的誠意嗎,此外,秀林鄉位在原住民鄉鎮,不過礦區申請成立卻沒讓族人同意,原住民傳統領域,視原基法爲何物?她也認爲礦石稅徵收不均,卻強行通過。
太魯閣族人搭乘兩部遊覽車來到議會陳情,並在議會旁聽席上持布條抗議,族人不滿礦石稅收統籌在縣府,部落會議副主席陳孝文表示,秀林鄉107年只分配2800萬元,去年多一些3000萬元,可是秀林鄉9個村,沒感受到相關建設與回饋。其中亞泥位在富士村內,每年卻只分配60萬元,他要求9億元,至少1半約1億元分配給當地,富士村至少分得1至2兩千萬元,希望縣府聽到太魯閣族人聲音。
縣長徐榛蔚答詢,對於縣府徵收特石稅,是縣府共同開發的自有財源,也接受到中央財政部的支持,無論是礦石稅或土石稅,都是公共財,收入的財源和金額,都是統收統支,中央明文規定統收統支,用在地方建設和教育;,福利,老人及所有的全縣各地建設,徐榛蔚說,全國各縣市對於地方特別稅,是沒有分配給各鄉鎮公所的,在105年議會及縣府,整個協調溝通下,釋出礦石稅及土石稅給各鄉鎮公所,作爲大家一起共同讓地方更好。
徐榛蔚表示,礦石稅是針對開採,礦權的取得是經濟部的核準,取的礦權,開採權,就要符合原基法,業者在取得礦權,就要取得原基法,在收礦石稅,是開採的行爲,不在原基法的21條規定。礦石稅統收統支,收入按比例分配,這是公共財,不屬於哪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