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開庭偽造醫院檢驗單「請假」法官抓包藥頭罪加一等

許姓女子因毒品案一審被判3年,上訴後原訂去年5月23日再開庭,許女卻拿醫院診斷證明,僞造就醫日期後傳真給二審法院請假,法官起疑發函詢問醫院,揪出許僞造日期,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後,雄檢今依僞造文書罪嫌起訴許女。

檢方調查,許女因販賣二級毒品被逮,被新北地院判刑3年,她不服上訴,去年5月23日臺高院開庭,傳喚許女到庭。

但許不願出庭,拿着先前至長庚醫院看診的心臟血流灌注掃描同意書,竄改醫師簽章日期後,傳真給「法院」請假。

法官收到許女的請假用診斷書起疑,函覆醫院確認,院方調閱資料,發現許當時就醫日期是開庭的前一個月,並非傳真的日期,法官抓包許女僞造後,將許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許女否認僞造,辯稱醫生是叫她開庭當天回去檢查,她才傳真給法院,後來是被通緝纔沒到醫院;但檢方發現許並未被通緝,不採信她說法,偵結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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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