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修正 財政部:近日邀地方政府協商
財政部表示,針對財劃法修正,近日將邀地方政府協商分配公式指標。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財委會4日將舉辦「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公聽會,財政部報告指出,已在兼顧地方財政需求及維持中央財政韌性前提下,展開財劃法研修作業。地方財政不足問題,經由統籌稅款及補助款挹注,已有改善;不均問題,則需透過統籌稅款分配公式加以解決,日前已洽請地方政府研提分配公式指標建議,近日內將邀集地方政府協商審慎研議,作爲未來修法參考。
財政部指出,針對修法調整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財源建議,各地自然環境及工商發展條件不一,稅源分佈不均情形顯著,全國所得稅徵起數近4成集中於單一地方政府,另10 個縣(市)即使轄內徵起稅收全部撥供其使用,也不足歲出所需,爲調劑財政盈虛達成均衡區域發展目的,財劃法修正,將朝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方向規畫。
釋出財源規模部分,財政部說,中央與地方財源垂直分配,應通盤審視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及近年整體財政概況,除考量地方財政需求外,中央財政亦應維持適度韌性,以因應國際政經局勢變化,氣候變遷等不時需。
針對修法調整統籌稅款分配方式建議上,財政部認爲,近年地方財政狀況因統籌稅款及補助款等財源挹注,以往不足問題現已有明顯改善;不均問題,則需透過統籌稅款分配公式加以解決。
爲強化分配公式合理性,未來財劃法修正,除將研議畫一直轄市及縣(市)分配基礎,以避免地方財政差距擴大外,亦將朝強化財政努力、兼顧基本建設需求及發揮均衡區域發展等功能方向規劃。
若不改變現行統籌稅款各以一定比例分配各級地方政府(直轄市 61.76%、縣 (市)24%、鄉(鎮、市)8.24%)架構下,擴大統籌稅款規模,將造成直轄市獲配金額大幅增加,拉大直轄市、縣(市)間財政差距。
而行政院先前多次將財劃法修正草案送請立院審議,都因地方政府立場各異,共識薄弱,未能完成修法。財政部日前已就統籌稅款分配公式洽徵地方政府意見,並就分配指標建議意旨、指標客觀性及普遍性等相關疑義再請釐清,考量各地方政府均就其有利指標提出相關建議,意見仍屬分歧,以所提指標意見具同質性彙整歸納,近期邀集地方政府協商,期縮小歧見,擴大共識,以利財劃法後續研修作業。
至於目前各直轄市、縣市財政狀況,及是否應修法建構未來處理中央與地方分配協商機制?財政部認爲,透過統籌稅款及補助款挹注,近年地方政府財政狀況已有改善。以105年度至111年度地方歲入歲出審定決算數來看,107年度呈現短絀外,其餘年度均爲賸餘,地方收支賸餘由105年度的41億元逐年成長至111年度的463億元,縣(市)改善情形較爲明顯,自104年度起連續8年都是收支賸餘,其賸餘介於14億元至 224億元間。
地方債務部分,地方政府長期債務比率由103年度高峰5.56%下降至112年度債務實際數比率3.25%,實際債務比率佔舉債額度上限比率僅34.57%,顯示地方整體債務狀況已獲改善並增加整體財政彈性。
是否應修法建構未來處理中央與地方分配協商機制?財政部迴應,各級政府財政收支劃分遇有檢討調整時,均邀集學者專家、中央及地方相關機關參與研商,並多次參加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
政府施政具延續性,中央與地方政府財源分配宜依公式爲之,以確定各級政府財源,避免影響各級政府政務推動。此外,目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已明定,遇分配爭議可召開協調會議,已有相關協調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