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百年土地謄本,見證國土變私有

文/姚惠珍

一片千餘坪的國有地,歷經五度異動,成了私有資產;一份百年的土地謄本資料,竟意外揭露百年權貴家族,如何讓臺北仁濟院從「官立慈善機構變身」變爲「私立財團法人」的流轉秘辛

溯源!加油站土地 業主原爲國庫

本刊調查,現在租給中油經營加油站的臺北市林森北路十一號的土地,地號中正區成功段一小段0240-0000,所有人正是與連家關係密切的「財團法人臺灣省私立臺北仁濟院」。根據日治時代臺帳及土地登記簿謄本 (注)證實,目前被登載爲財團法人臺灣省私立臺北仁濟院的這塊土地,在日治時代登載的業主是國庫、管理者爲臺灣總督

根據這份地段爲大竹圍段、地號爲36番地的土地臺帳謄本顯示,最早該筆土地謄本可追溯到日治的大正一年(即民國元年,1912年),將臺帳謄本對比土地登記簿可發現,在大正一年,該筆土地面積爲1.4022甲,土地業主爲國庫、管理者爲臺灣總督,土地登記原因爲「保存」,顯見該筆土地當時爲國有地。

到了大正4年,該筆土地「移轉」,臺帳上登記面積因分割降至0.4673甲,移轉原因在土地登記簿上載名爲「交換」,取得者則爲「地方第一黃區」,但管理者仍爲「臺灣總督」;地政人員解釋,日治時代爲了市區計劃,初期有很多國有地交換的情況發生。

大正六年,該筆土地第二度異動,從土地登記簿上取得者爲「平高寅太郎」,土地移轉原因爲「拂下」,但已無管理者資料。根據國家圖書館的資料顯示,日治時代的土地「拂下」,即代表官有地的土地放領,通常放領給日本退役官吏、日本資本家,多數爲無償放領或無償賣渡,推測平高寅太郎身分應爲當時鈴木商社僱員,顯示該筆土地已從「國有地變爲私有地」。

大正十年,第三度業權移轉,移轉原因爲「買得」,取得者名稱雖登載爲「臺北仁濟院」,但「臺北仁濟院」五字卻被槓掉,旁邊管理者則載明爲「臺北廳長」。顯示該筆土地又從日本資本家手中,回到了官立慈善機構,爲國有資產

追蹤!仁濟院在日治時期爲公法

該筆土地第四度異動,是在昭和十餘年間,由於字跡模糊無法確定確實年分,推估在一九三七至四四年間,異動登記爲「變更」。經查,主要系日本將國內法逐步施行於臺灣,《民商事法》在臺灣開始施行,爲將事業制度化法治化救濟財團即刻申請成爲財團法人,「臺北仁濟院」名稱變更爲「財團法人臺北仁濟院」。

臺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進一步指出,這裡的財團法人,指的是院長不再直接由州長擔任,而是改爲州政府委派的董事會執行,監督單位仍是各州政府,「是一種公法人的組織,屬非營利社會福祉公法人,不是私人財產。」「臺帳」謄本證明,林森北路11號這塊土地,歷經了四度變更,這塊原屬國庫的國有地,一度變成日本資本家的私有地後,又回到官立慈善機構「財團法人臺北仁濟院」手中。

然而,日治時代的官方慈善機構,臺灣光復之後,卻以「改名」方式突然搖身一變成了私立救濟院,這塊國有地就神不知鬼不覺地在第五度變更中「私有化」。

民國34年8月日本宣佈投降後,國民政府成立臺北州接管委員會,當時主任委員連震東接管臺北州,隔年連出任首屆臺北縣長兼建設局局長,並派衛生課長張暮年接管臺北仁濟院,到了民國35年1月組織「財團法人仁濟院理事會」推薦張暮年爲院長。

根據林森北路11號的土地登記簿顯示,民國35年7月31日「財團法人臺北仁濟院」向地政單位遞件申請「名稱變更」,直到民國39年1月4日,臺灣省政府社會處才覈准更名爲「財團法人私立臺北仁濟救濟院」。

「臺帳」謄本清楚記載民國39年2月15日,該筆土地異動系因「改名」變更爲「財團法人私立臺北仁濟救濟院」,連震東時任臺灣省議會秘書長,土地也由公有變私有。...(全文截自財訊雙週刊46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