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藥行花甲男偷腥 元配小三互告大亂鬥

藥行花甲偷腥。(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真是大亂鬥,偷吃不擦嘴、再犯又被抓;元配怒找徵信社跟監,將外遇不倫兩人捉姦在牀,卻提告通姦不成,還反遭提告妨害秘密罪,元配最後拿出丈夫9年前寫下的切結書,要求千萬賠償,全案仍在法院審理中。

彰化縣一名64歲何姓參藥行負責人,因長期和56歲藍姓女友人搞曖昧,紅粉知己令何妻忍無可忍,爲安撫人妻,2010年5月何男親筆簽名寫下兩份切結書,內容爲「我從今日以後,不再跟外面女人連絡,如果老婆知道,無條件離婚、房子及五百萬現金」、「以後不去找女人,若再見面,願無條件付出500萬及房子」。

三角關係相安無事又過了6年,手握切結書的何妻發現丈夫和外面的女人仍維持友宜、並未切斷聯繫,擔心年逾半百的丈夫不知拿捏好分寸,暗中花錢找徵信社跟監;果然在2016年10月30日,徵信社通知何妻,丈夫與藍女雙雙進入摩鐵,她氣急敗壞,找來哥哥嫂嫂同往抓姦。

當天上午9時40分許,徵信社員工一腳踹開摩鐵房門,率先闖入房間的何妻,看着自己已屆花甲的丈夫竟和別的半百女子光溜溜躲在牀上被子裡,一個箭步上前、一把掀開牀單,讓徵信社人員當場蒐證、拍下全身赤裸的兩人。

何妻一狀告上法院,提告丈夫通姦、藍女相姦罪;何男向法官辯稱當時兩人在房間,只是請藍女幫他按摩,沒做別的,事後兩人去沖澡,還沒來得及穿上衣服,纔會全身赤裸。而何男與藍女也反告何妻與兄嫂一夥人妨害秘密罪、侵入住宅等罪。

彰化地院法官審理時,檢視何妻提供的相關事證扣案衛生紙上並未檢出精子細胞,扣案的摩鐵浴巾上,也無可疑跡證;而且衛生紙上的DNA跡證,有可能是來自2人的唾液肌膚皮屑,認爲並無積極證據,可證明2人間有發生性器官接合的行爲,因此認定不構成通姦罪及相姦罪,判何男與藍女無罪。

至於何妻等人偕徵信社破門抓姦行爲,法官認定,何妻共同犯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拘役20日;何妻的哥哥賴男、嫂嫂與徵信社員工3人,則因共同犯侵入住宅罪,各處拘役7日,四人皆可易科罰金

抓姦不成反被告的何妻最後只能放大絕,拿出9年前何男親筆簽署的2份切結書,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要求何男依切結內容履行當年承諾,向何男及藍女2人,連帶求償1千萬元賠償,全案仍在彰化地院民事庭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