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柯是否指示給京華城容積獎勵20%? 北檢再傳前都發局長黃景茂

黃景茂(鄧博仁攝)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今早再傳喚前臺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查證黃2020年接受臺北市議員應曉薇陳情後,同年7月京華城提出申請容積獎勵方案,疑受柯文哲、彭振聲等高層指示下,由黃批可後送都委會審議,促成京華城提高容積獎勵20%,涉嫌圖利威京集團111億的細節。

檢廉是於9月13日以證人身分傳喚黃景茂,檢方認爲黃涉嫌重大,由證人轉列被告,翌日訊後諭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北檢今二度傳喚黃訊問。

檢廉懷疑,柯文哲2020年3月10日與應曉薇便當會時,口頭承諾會交辦京華城陳情案,隨後便函都發局提都委會研議。

但都發局曾上籤給柯文哲,提到京華城2020年2月18日透過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拜訪彭振聲跟都發局長黃景茂,商談提高京華城容積率至約678%一事,指京華城要跟市府行政訴訟進行和解,請示長官意見,提出的初步條件是雙方合意認定拆除保留後,仍保留原樓地板面積,換算容積率爲678%。

不過,該公文提到,若無任何理由,自行與京華城和解即回覆樓地板面積12萬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約678%),恐無法說服社會大衆,建議仍應循訴訟程序解決,以免導致外界爭執此案圖利京華城爭議。

同年7月,京華城提出申請容積獎勵方案,而當時的前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只憑京華城1頁報告,便籤核讓京華城容積案進都委會審議。甚至都委會卻未待行政訴訟結果出爐,便召開首次專家會議,事後都委會決議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20%,涉嫌圖利威京集團111億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