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京華城案!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列圖利罪被告 送北檢偵訊
▲臺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涉京華城圖利案遭約談。(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案,臺北地檢署連月密集提訊柯文哲與涉嫌行賄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被告,13日傳喚臺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等人到案,其中黃景茂經檢察官訊問後,被認爲同樣有圖利犯罪嫌疑,當庭依法轉換身分,改列爲被告,並等律師到場後,先由由廉政官進行詢問,傍晚5點40分左右移送北檢,等候檢察官復訊。
臺北市議會調查小組召集人、市議員遊淑慧曾在媒體上公開表示,當年參加京華城容積案審議的都發局官員邵琇珮,疑爲指導京華城用《都市計劃法》24條、用都更條例的內容,創設3項容積獎勵名目的關鍵性人物。
此外,遊淑慧提到,京華城在2020年8月就有送(容積率)草案,後來在2020年9月21日局內公文裡面就已經說「這份草案適法性有問題」,但當時都發局長黃景茂卻簽了兩份公文,一份告訴京華城,案子適法性有問題,一份又給都發局內,同步組成立專案小組,要幫京華城討論案子。
遊淑慧認爲,這樣的做法很矛盾,京華城有問題就讓他們去修就好,爲什麼要花功夫幫忙?所以2020年9月21日兩份公文很妙,都發局爲什麼要佛心來着,一方面說不合法、適法性有問題,一方面又要組專案小組幫忙?相關案情有待檢廉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