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距未達門檻 蘇清泉聲請驗票遭駁回

國民黨屏東縣長候選人蘇清泉。(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籍屏東縣長候選人蘇清泉以1萬多票敗選後,向法院聲請證據保全及驗票,法官上月29日駁回證據保全,昨天又以票數差距「未達千分之3的門檻」爲由駁回驗票;對此,蘇強調會藉由當選無效及選舉無效之訴,要求司法驗票。

屏東縣長選後,蘇清泉質疑開票過程有瑕疵,上月28日親赴屏東地院聲請證據保全及驗票,而法官雖於29日裁定駁回證據保全部分,但蘇不服提抗告,並於本月5日親自出席驗票部分的調查庭,而結果昨天傍晚出爐,法官以「未達千分之3的驗票門檻」爲由裁定駁回。

合議庭審判長凃春生在5日開庭時即指出,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9條規定,差距要在千分之3內得以聲請重新計票,否則先例一開,任何人都能聲請。

蘇清泉昨表示,他還沒有收到通知。而是否針對驗票部分提抗告,他說,會再與律師討論,他有提當選無效之訴控告周春米、及選舉無效之訴控告屏東縣選委會,如果沒有提抗告,會直接藉由2個告訴要求司法驗票。

對於法官的駁回理由,蘇清泉不很認同。他說,當初他與律師就主張,廢票高達1萬3000多票、且過程有很多違法與錯誤,所以開票票數是不實在的,搞不好他們的差距很小,或周的票是蘇的票,所以不能用行政驗票千分之3的限制標準來判定。

蘇清泉強調,現在是「他們驗不起,不是我們輸不起」,光明磊落、坦蕩蕩地驗一驗,對他們是加分的,也更有正當性,目前有一半的人認爲這場選舉沒真相,若沒有驗票,周當縣長會做得戰戰兢兢,對周也不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