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了3海浬! 臺日協商「漁船間隔距離」喬不攏
▲日方要求保持4浬(約7.4公里)。(圖/資料照,東森新聞)
據日本媒體報導,臺灣與日本14日在沖繩(琉球)那霸市進行協商,臺方要求在漁業協議適用的海域,漁船的間隔距離應保持1海浬,而日方則要求保持4海浬,最後雙方各持己見,未達成共識。
據《琉球新報》報導,臺日漁業協議從2013年5月起實施,去年1月達成共識的規則,僅適用於2014年藍鰭金槍魚漁期的4至7月,因此這次漁期規則還有待協商;沖繩縣漁業協同組合連合會的會長國吉真孝表示,臺方以可作業的漁船數量變少爲由,反對日方所提出的間隔保持4海浬的方案。
另外,在去年的捕撈規則中,順應了臺方的主張,允許在部分海域作業時保持間隔距離爲1海浬,而日本漁民擔心捕魚的延繩可能會互相糾纏、引起糾紛,因此在作業時自我設限。
▼日媒關於協商的相關報導。(圖/翻攝自琉球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