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七優惠 留意適用條件
報稅季將至,勤業衆信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張瑞峰21日表示,《產業創新條例》提供七大租稅優惠。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報稅季將至,勤業衆信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張瑞峰昨(21)日表示,《產業創新條例》提供七大租稅優惠,包含研發投資抵減、智慧機械、5G投抵等,提醒企業善用優惠。
勤業衆信指出,爲減輕企業負擔並帶動產業轉型,多數產創條例延長優惠期限至2029年12月31日,希望幫助企業提升競爭力。
張瑞峰表示,產創條例租稅優惠主要有七項,包含研發支出投抵、研發支出適用加倍減除、投資智慧機械及5G投抵、實質投資列未分配盈餘減項、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有限合夥創投租稅優惠、前瞻創新研發投抵(臺版晶片法)。
張瑞峰表示,產創條例提供多項租稅優惠措施,公司應經常檢視經營情況與條件,善用這些租稅優惠以節省荷包,並注意相關規定及限制,以免讓自身權益受損。
舉例而言,甲公司爲加工業廠商,在2023年9月購置智慧機械3,000萬元,並於2024年1至5月間在經濟部建置的申辦系統,上傳投資計劃及申請適用投抵的支出項目有關證明文件,完成線上登錄申辦作業。
由於甲公司2023年營所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爲400萬元,可以支出的5%抵減當年度營所稅、或以支出3%自當年度三年內抵減各年度營所稅,每年以抵減營所稅30%爲限。
甲公司選擇當年度抵減支出的5%,也就是150萬元,但已超過可抵減上限120萬元(400萬元*30%),因此最多隻能抵120萬元,抵減後應納稅額280萬元。
此外甲公司在申請適用投資智慧機械或5G支出投資抵減時,若同時符合產創條例第23條之3適用要件,投資金額也可依規定列爲計算未分配盈餘的減除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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