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二代”二期過渡期延長一年至2025年底!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 孫詩卉 上海報道

12月2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延長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實施過渡期有關事項的通知,經研究決定,將原定2024年底結束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過渡期延長至2025年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於因新舊規則切換對償付能力充足率影響較大的保險公司,可於2025年1月15日前與金融監管總局及派出機構溝通過渡期政策,金融監管總局將於2025年2月底前一司一策確定過渡期政策。

二、原已享受過渡期政策的單家保險公司,2025年過渡期政策原則上不得優於保險公司原過渡期最後一年享受的政策。

三、金融監管總局直接監管的保險公司,應與金融監管總局機構監管司溝通,由金融監管總局確定過渡期政策;各金融監管局監管的保險公司,應與屬地金融監管局溝通,由屬地金融監管局提出初步方案,報金融監管總局機構監管司審查同意後,確定過渡期政策。

四、《中國銀保監會關於實施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有關事項的通知》(銀保監發〔2021〕52號)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爲準。

對於下一步安排,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答記者問表示,將指導保險公司做好《通知》貫徹落實,推動保險公司加強償付能力管理,提升資本補充能力,不斷夯實穩健經營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隨着原先的“償二代”二期過渡期的逼近,不少險企爭相補血,發債、增資節奏明顯加快,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至少已有包括中國人壽、人保財險、平安人壽、太保壽險、新華保險在內的14家險企發債補充資本,債券發行規模已經超千億元。

“償二代”二期要求下,由於其夯實資本質量,完善實際資本的計量方式,保險公司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及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數據,截至2023年末,保險公司的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降至196.5%與127.8%,較2021年末分別下滑35.6個和91.9個百分點。

國泰君安非銀首席分析師劉欣琦分析,保險公司主要通過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兩大方式補充資本。受制於壽險行業轉型壓力,近幾年行業增長承壓,不利於權益資產定價和獲取回報,保險公司通過股權融資補充資本的難度較大;相比之下債權融資具有約束少、發行週期短、發行成本低等優勢,因此監管政策放開背景下債權融資需求大幅提升。

不過,也有不少中小險企,選擇大股東增資來補充資本金。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十餘家險企披露增資情況,累計增資超80億元,多數爲原股東增加出資的形式增加註冊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