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內鬥加劇 張國明率律師控鍾德美濫權

長榮大房二子張國明戴着帽子口罩召開記者會,但全程不發一語,全權交由律師代爲發言。(黃世麒攝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次子張國明(中)今日出面控訴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鍾德美濫權。(黃琮淵攝)

長榮集團內鬥浮上臺面,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次子張國明今日出面控訴,表示張榮發跡金董事長鍾德美濫權,「您對得起張總裁嗎?」也籲請教育部依法終結改選之亂,並由律師吳祝春發表五項聲明

吳祝春質疑,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爲了無限期廷長任期而試圖達法變更章程,是否想要做「萬年董事長」?因張榮發基金會第11屆董事任期已於107年12月17日屆滿,迄今已逾一年,仍未完成第12屆董事改選,此期間主管機關教育部已多次發函要求儘速完成第12屆董事改選事宜,然鍾德美卻於此時提出修改章程,內容增加將其職務屆滿後可無限延長之條款,是否鍾德美女士想要做「萬年董事長」?

其次,吳祝春質疑,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爲何多次唆使保全人員阻擋不同意見之董事開會,自107年12月11日以來,鍾德美女士至少已有三次惡意指使保全人員阻擋意見不同之董事們開會,試問爲何要阻擋意見不同之董事們開會?

第三、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爲何多次將基金會之持股股權遑法涉入長榮集團之經營權?鍾德美女士於108年2月11日及5月27日未經事會決議,逕自行使基金會持有長榮國際公司1億4443萬股之股權,涉入長榮國際公司的經營運作。又於同年5月30日及11月29日,未經並事會決議,逕自行使基金會持有長榮鋼鐵公司2500萬股之股權,涉入長榮銅鐵公司之經營運作。主管機關教育部已函文要求本會就此事件說明,然爲何鍾德美仍無視主管機關之要求,繼續違法涉入長榮集團之經營運作?

第四、財團法人基金會的「董事選任」應以特別決議選出,爲何鍾德美女士多次企圖要求改以普通決議?而且多次於董事會提出違法的「鍾德美版董事選舉辦法」,試問若沒有公平公正的選舉辦法,如何確保選舉結果公平性

吳祝春強調,張榮發基金會屬於公益性質之法人,應該接受主管機關監督,而董事任期屆滿就應該改選,懇請教育部依法處置,以終結鍾德美女士之違法行爲,讓屬於公益性質之基金會能專心於公益文教事業之推廣,勿再涉入長榮集團之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