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夜狂歡接噩耗「你媽病危」 酒駕男求警「帶我去醫院」
▲張男得知母親病危,酒駕騎車到半路停下,主動求警察送他去醫院看母親。(示意圖與本案當事人無關/取自免費圖Pixabay)
臺北市張姓男子日前和友人出去徹夜狂歡,隔天突然接到電話,母親跌倒送醫病危,張男騎車趕去醫院半路,因體力不支,向路邊警察表明願受酒測,但請警察先送他去醫院看母,結果張母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張男見到母親最後一面後,被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再回醫院處理後事,檢察官4日依公共危險罪嫌,聲請將張男簡易判決處刑。
這起主動承認酒駕也要趕到醫院案,起因於30多歲的張姓男子,3月29日晚上9點多開始,就和朋友出去喝酒,從酒店喝到錢櫃,到處續攤,喝到張男都完全不記得去過哪裡,只知道隔天清晨5多才結束回家。
▲張男趕到醫院見到母親最後一面,然後就因酒駕涉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示意圖與本案當事人無關/CFP)
30日中午左右,還在酒醉大睡的張男電話突然響起,張男接起電話聽到對方說「母親跌倒送醫,醫院發病危通知」,馬上酒醒,匆匆忙忙出門騎上機車,就想趕到醫院,但是騎到忠孝東路二段上的時候,張男實在覺得自己體力不支,無法再騎下去,剛好此時看到路邊有警察,張男上前向警方表明來意。
張男向警察承認前晚徹夜喝酒,不清楚酒退了沒,他願意接受酒測,懇求警方先帶他去醫院探母,但到了醫院,院方告知張母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而張男因酒測值0.3mg/l,落寞地被警方依酒駕現行犯移送地檢署,檢察官開庭訊後請回,張男纔回醫院繼續處理母親後事,因酒駕犯行屬實,4日再被檢察官依公共危險罪嫌,聲請法院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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