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椒華再打寶山建案 建商律師高呼莫帶頭違法

立委陳椒華對有謙家園建案議題窮追不捨,3日再到社區大門控訴污水處理恐未完成,縣府即核發建使照。(邱立雅攝)

時力立委陳椒華對寶山有謙家園建案議題窮追不捨,繼日前控訴建商違法開發以及破壞保安用地後,3日再到有謙家園大門指控社區專用污水處理場和下水道系統恐尚未完成,縣府即發放建使照,現場從中央到地方公部門均迴應合乎法規,且有竣工審查資料佐證,不過陳椒華並未採納。另寶君建設委任律師則在場高呼立委帶頭違法,在道路上辦活動應要先申請路權。

陳椒華3日率隊到有謙家園,控訴建商疑似以社區大門外超商門市的11人污水處理設施,取得廢水處理許可證,充做社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目前百餘戶已取得使照的生活廢水恐未經處理即排放即。

陳椒華認爲社區污水處理場未依環評結論完工試轉,新竹縣政府就核發172戶42張使用執照,要求縣府應立即廢止所有已核發之使用執照,並請環境部和新竹縣環保局查明有謙家園的下水道系統和污水處理場的集水、處理和放流情況,確認社區廢水是否未依法處理及排放。

現場工務處及環保局人員解釋,該建案的污水處理廠跟專用下水道在2018年已申請到雜項使用執照,也有污水處理廠竣工審查資料可佐證。工務處及環保局人員解釋,根據下水道法規定,建築要進駐使用前就要拿到污水竣工使用執照。

由於陳椒華會勘地點選在有謙家園建案大門外道路,寶君建設委任律師洪大明則在場高呼:「立委帶頭違法!」並表示若要辦理活動應先申請路權,否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同時並報警處理。洪大明認爲陳椒華欠缺環保、山坡地開發常識,建議她應先鑽研相關法律知識。現場也有民衆表示請立委不要再作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