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強化空汙排放抵換 國光電廠燃氣機組計畫初審通過

環境部今天召開「國光電廠興建先進燃氣復循環機組計劃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二次初審會議」,通過初審。記者李柏澔╱攝影

環境部今天召開「國光電廠興建先進燃氣復循環機組計劃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二次初審會議」,本案在環評委員要求強化空污排放量抵換作爲,以及檢討氣冷式機組廢熱影響推估模式的正確性下,決議本案通過初審。

開發單位爲國光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爲經濟部,計劃位於桃園市龜山區的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煉油廠區,用地面積約6.3公頃,興建1部先進燃氣復循環機組,總裝置容量約120萬瓩,主要設備包含氣渦輪機、 汽輪機、發電機、熱回收鍋爐及氣冷式冷凝系統等。

由於去年底初審時因環評委員要求加強節能減碳及減少氮氧化物(NOx)措施等,因此未通過初審,開發單位在審查一開始便針對上述環委要求進行回覆,開發單位指出,由於是使用低污染的天然氣作爲燃料,搭配乾式低氮氧化物燃燒(LNB)並設置選擇性觸媒還原系統(SCR)降低氮氧化物濃度,NOx小時值爲5 ppm、年均值4 ppm,爲國內規劃及運轉中燃氣電廠的最低值。

此外,計劃將依循環境部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臺規定辦理,環評通過後向環境部提出抵換量取得計劃,經審查通過後依取得計劃執行抵換。

環評委員指出,由於此案使用氣冷式機組,氣冷式降溫必須量化來看廢熱對環境空品和區域性升溫的影響,而非只是以逆溫現象不顯著的說法來下結論;另本計劃每年排放300.68公噸,由於是以既有發電機組汰舊換新,評估本案空污增量不超過原核定的空污排放量,即NOx年排放量應在278.5公噸以下,增量抵換應同時包含施工和營運期間。

經過1個多小時討論後,在開發單位承諾強化空污排放量抵換作爲、檢討氣冷式機組廢熱影響推估模式的正確性,以及補充土方暫存區管理計劃和未來減碳路徑與碳排目標量下,通過初審。